一、不理解乘法分配律的内涵
學生對于乘法分配律意義的理解不是很清楚。往往會出現這樣的錯誤:
這裡學生經常會忘記4去和25乘。因此需要讓學生理解,這裡是把(40 4)個25分成40個25加4個25。這裡的4是4個25的意思。因此,需要讓學生理解算式的意義來達到熟練運用。我們在教學中既要注重乘法分配律的外形結構特點分析,也要同時注重其内涵。首先根據乘法分配律的字母表示,(a b)×c=a×c b×c反複讓學生說一說,算式的左邊表示什麼(兩個數的和乘一個數)右邊表示什麼(兩個加數分别乘這個數,再把兩個積相加)。
二、容易混淆乘法結合律與乘法分配律
由于乘法結合律和乘法分配律在表現形式上十分相近,導緻一些學生造成直覺上的錯誤,誤把乘法結合律當乘法分配律運用,這說明學生對這兩條運算定律的理解還不夠透徹。容易出現這樣的錯誤。如:
針對學生這樣的錯誤,作為老師不能簡單地從形式入手,告訴學生括号裡是乘号時不能運用乘法分配律,隻能當括号裡是加法或減法時才能用乘法分配律,而應從乘法結合律和乘法分配律的意義入手。
1.乘法結合律是(a×b)×c=a×(b×c),可見應用乘法結合律要在連乘的情況下,并且相乘的數據可以變成如1、10、100、1000等,這樣就可以使計算簡便了。所以,運用乘法結合律簡便計算需要兩個條件:一是連乘,二是相乘時可變成容易口算的數據。
例1:25×125×4
例2:25×263×5×8
例1分析:連乘,25乘4可變成100。
例2分析:連乘,25×5×8= 1000,可以簡便。
2.而乘法分配律是(a b)c=a×c b×c,可見運用乘法分配律簡便需要兩個條件:一是乘加乘(乘減乘)的情況下,并且有相同因數,二是相乘時的結果容易口算(或者相加的結果容易口算,如78 22=100)。
例1:(25 125)×4
例2:45×55 45×45
例1分析:是加乘,有相同因數4。
例2分析:是乘加乘,有相同因數45,并且55 45=100。
三、運用了乘法分配律,計算過程卻不一定簡便
在教學中,老師應該有意識地選擇以下兩種情況:
1.引導學生觀察兩個算式:計算結果相等,就可以用等号連接兩個式子。通過練習、觀察,感知乘法分配律的特征,初步形成乘法分配律應用的可逆性的表象。
2.再引導要求學生用乘法分配律做一做以下兩個算式:觀察計算方法相同, 但是第一道題計算簡便,第二道題計算并不簡便!
通過這些練習對比,讓學生明白,乘法分配律不是簡便計算,是兩個相等算式之間的結構特征,隻有當數據比較特殊時,可以運用乘法分配律來改變計算順序,使原先的計算變得簡便。這種科學的辯證思想的建立,對學生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靈活地選擇合理的方法計算是十分有利的。其次,運用乘法分配律,可以用兩種方法解決實際問題,增加解決問題的能力。
總之,數學教學,要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計算習慣,培養應用意識。如果每一個運算定律,都是學生通過自主探索研究得出來的,學生頭腦中就會留下較深的印象,也不需要老師過多地強調什麼樣的題目要簡便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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