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我們遇到違反了紀律或者是犯了錯之類的,領導在處理時往往會強調這樣一句話——“對事不對人啊,就事論事”,而且有的單位還将“對事不對人”作為一條管理準則,反複強調,在規定和制度面前一律平等,隻對事不對人……諸如此類!
乍一看來,“對事不對人”體現了組織管理的公平性、制度的嚴肅性,一方面嚴格執行制度,一方面又不對具體成員産生過重的思想打擊。似乎是非常好的一條管理原則。但仔細想想,這其中是有很大問題的,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一句廢話!我們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場來分析這句話。
首先,站到“犯錯的員工”的角度來看;我犯了錯,違反了制度或者是沒有完成任務目标,受處理是應當的,隻要這個制度規定公平合理,沒有什麼不可接受的。願賭服輸,進了這個單位就要遵守這個規矩,犯了錯就該承擔。你再說“對事不對人”,最後被處理的還是我這個人,“事”是人做的,“對事”就是“對人”,你給我強調‘對事不對人’是幾個意思?總覺得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你越是強調這個,我就越是懷疑你到底是“對人”還是“對事”?所以,領導者企圖以‘對事不對人’來安撫員工反而會适得其反,還不如“對事又對人”,對事講原則按規定處理,對人講感情以坦誠相對。你犯了錯我該處理你,不光處理,還要幫助你找原因,避免再出類似問題。
第二,站到“管理者”的角度來看;員工犯了錯,已經有明确的制度規定,執行就是了,完全沒必要畫蛇添足的來一句“對事不對人”,如果你制度有漏洞或者不嚴密造成的問題而讓員工“背鍋”,那這一句還不如不說。而且在管理實踐當中,任何問題發生,在處理時對事,而且更要“對人”,尤其要對那些發生重大問題或者屢次發生問題的人。“事”是“人”的幹的,出了“事”要處理,當更應該關注“人”問題,要分析為什麼這個問題發生在張三身上而不是李四身上?為什麼都完成了任務,而李四卻沒完成?找到了原因,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不僅“事”得到及時處理,而且能夠舉一反三,同時也是幫助員工改正錯誤,實現進步和提升。舉例說;員工王五遲到,你按規定“對事不對人”處理了,下次,王五還是遲到,你還是“對事不對人”,而從不想王五為何遲到。問題的根源沒有找到,機械的處罰于事無補。同樣的“事”在某個“人”身上反複發生,就不能隻“對事不對人”了。無論何時,“事”都是人做的,以人為本這句話沒有錯。
所以說,“對事不對人”這句話就是句沒用的廢話,管理者更不能當成管理原則來執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