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保險怎麼查詢是否是實名制

保險怎麼查詢是否是實名制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12 13:20:01

保險怎麼查詢是否是實名制?手機實名制、存款賬戶實名制、股票賬戶實名制、網絡支付實名制……保險實名制也要來了,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保險怎麼查詢是否是實名制?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保險怎麼查詢是否是實名制(關于個人保險實名制)1

保險怎麼查詢是否是實名制

手機實名制、存款賬戶實名制、股票賬戶實名制、網絡支付實名制……保險實名制也要來了。

4月24日,銀保監會發布《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明确自然人作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在辦理投保、人身保險合同效力恢複、保單批改、保單質押貸款、退保、理賠等業務時,均需要進行實名查驗和記錄。

對于個人保險實名制,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健全保險實名登記制度是加強保險業治理的一項基礎性制度,也是強化保險業務真實性、防範風險、保護保險消費者财産安全的重要舉措。

真實性查驗一共分幾步?

從《辦法》來看,需要進行實名查驗和記錄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保險業務十分全面,基本上嵌入了保險業務全流程。其中,包括保險期間為7日以上且保險費總額為人民币200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投保、人身保險合同效力恢複、保單批改、保單質押貸款、退保、理賠等。

不過,“綜合考慮風險防控、實施成本以及消費者體驗,經廣泛征詢行業和專家學者意見,并結合反洗錢法相關規定,《辦法》對各類業務查驗範圍作出了不同規定。”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舉例道,保險公司在辦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社會保障領域政策性業務時,若醫保等政府部門已對被保險人個人信息進行前置身份核實,且保險公司從相關部門已獲取被保險人個人信息的,可不再進行投保實名查驗。辦理理賠時,通過醫保等政府部門相關業務信息系統直接完成理賠給付的,也可不再進行理賠實名查驗。

在個人保險實名制正式實施之前,保險行業要建立統一的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辦法》規定,該系統由銀保監會指導建立,并負責監督建設和運行管理。各家保險公司、符合條件的保險中介機構的信息系統需要與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實時對接;同時,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與國家相關數據庫實時對接,實現信息真實性查驗。

個人保險實名制中關鍵的真實性查驗一共有幾步?

第一步,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作為實名信息查驗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要求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核對身份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并确保人證相符。

針對互聯網等非現場方式,《辦法》也明确要求相關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通過有效技術手段核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身份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并确保人證相符。

第二步,核對無誤後,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按照不同的保險業務規定,将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證件号碼、證件有效期等信息及時上傳至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進行信息真實性查驗。

第三步,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收到保險公司、與其實現實時對接的保險中介機構上傳的信息後,與國家相關數據庫進行信息真實性查驗,并将查驗結果反饋給該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

若查驗後結果為不真實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不得為該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辦理保險業務。《辦法》還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存在使用虛假身份證件、冒用他人名義、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的,納入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實名信息中為何删除“手機号碼”?

“這已經是監管部門第四次就這一問題征求意見了。”一位業内人士對《金融時報》記者透露,2017年,原保監會曾就《保險實名登記管理規定(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向保險公司征求意見;2018年6月,銀保監會成立之初便向全社會發布《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而近兩年後的第四次征求意見稿,其内容與此前相比發生了不少變化。

變化之中,最受關注的便是删除了“手機号碼”。在2018年的征求意見稿中,實名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和證件号碼、手機号碼。《辦法》中,實名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證件号碼、證件有效期和所辦理保險業務的種類、基本内容、投保人實名繳費信息。

在2018年征求意見時,“手機号碼”作為實名信息出現,使在車險業務競争中處于被動局面的财險公司頗為興奮。長期以來,大量客戶的真實信息都掌握在4S店、互聯網平台等保險中介手中,若實名制要求查驗客戶的手機号碼,無疑為“二次開發”争取了主動權。一位保險中介從業者就曾對《金融時報》記者吐槽:“留手機号,保險公司電話銷售直接聯系客戶返現,将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不過,與2018年征求意見時相比,市場環境已經發生了變化。比如,針對車險市場銷售亂象,監管部門多次發文對保險機構、4S店兼業代理機構進行整治與規範。再如,去年,全國已有20餘個省市實施車險繳費實名制認證,客戶投保時必須通過手機獲取保險公司發送的驗證碼,且一個手機号隻能為三台車投保,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客戶信息已經趨于真實。

在删除了“手機号碼”的同時,《辦法》增加了“所辦理保險業務的種類、基本内容、投保人實名繳費信息”。對此,業内人士認為,将所辦理保險業務的種類、基本内容進行上傳查驗,可以從全行業的層面掌握保單信息。全面掌握行業保險信息,一方面,有助于避免“騙保”甚至“洗錢”等行為。據媒體此前報道,2019年保險業協助各級公安、司法、監察機關等查證涉嫌洗錢案件總體呈增長态勢,全行業共報告案件937件,同比增長39.2%;涉案金額20.9億元,同比增長57.1%;案均金額223.1萬元。另一方面,則如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所言,建立實名登記制度,确保保險消費者基本信息和保險業務真實準确,既是法律規定的題中之義,也是防範保險業務經營風險的第一道防線。

消費者信息如何得到保護?

記者注意到,對于《辦法》實施,有個别網友評論道:“無非是增開一個洩露個人隐私的渠道而已。”而近期有報道指出,銀行保險機構售賣客戶信息多達數百萬條,無疑加劇了人們對金融機構個人信息保護的不信任。

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4月22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對于相關報道,銀保監會立即進行了全面排查,随後相關機構也陸續發表澄清聲明。經查,在網上流傳的被販賣的客戶信息絕大部分是黑客僞造或拼湊的。他進一步表示,銀保監會高度重視銀行保險機構網絡安全工作,尤其把客戶信息保護作為重中之重。近年來,銀保監會印發了一系列監管文件,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對客戶信息嚴格實行從采集到儲存等全流程的制度化管理。

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實名信息安全,《辦法》專設第四章“實名信息安全管理”,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作出具體規定。其中,強調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以保險實名信息查驗的名義,強迫、誘導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提供實名信息之外的信息。

另外,其它章節也多處體現了對保險消費者信息的保護。比如,在第二章“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和實名信息記錄”部分,要求保險實名查驗登記系統應當按照必要、最少的原則記錄實名信息。保險合同有效期結束後,應當主動删除相應的實名信息記錄。這一内容在2018年征求意見時是未出現的。

《辦法》一旦正式實施,保險機構首先将面臨巨量的保單查驗工作。《辦法》規定,施行時,已經承保且仍然有效的保險合同采取批量查驗的規則。銀保監會數據顯示,僅2019年,行業保單件數就達到495億件。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标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将及時更正、删除,謝謝。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