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億的片酬,需要繳納多少的稅?
衆所周知,明星們特别是頂流們,拍一個電視或者電影的費用,都是非常高的,幾千萬上億的片酬,對他們來說,都是很正常的價格。這不,某恒不就又爆出了某爽的天價“陰陽合同”了嘛,而且還T稅L稅。這其中的信息是否是真的,我們等待有關部門調查取證之後才能知道,我們在理默默吃瓜就行了。那其中提到的“陰陽合同”是什麼呢?為什麼還會有T稅L稅這一說呢?
針對這些明星的高額片酬,2017年的适合,國家是做出了規定的,明星片酬不得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而主演的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在這之後,愛奇藝、優酷、騰訊三大視頻平台聯合華策影視、檸檬影視、慈文傳媒、耀客傳媒、正午陽光、新麗傳媒溜達影視制作公司為了響應這項規定,聯合在2018年的時候發布聲明:每部作品單個演員單季片酬不得超過100萬,總片酬不得超過5000萬(均是含稅)。
既然行業都規定了片酬頂額價格,那這些頂級明星們又怎麼拿到超過這個價格的片酬呢?“陰陽合同”應運而生。在某恒發布的微博上面就可以看出,某爽的片酬總價是1.6億,其中4800萬是影視公司和某爽簽的,而剩餘的,是與爽母旗下的公司簽的。這樣的話,某爽的片酬就沒有超過規定的片酬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上網查一下,在18年的适合,頂級明星某冰冰,也是因為“陰陽合同”被爆出,被罰了一大筆錢,而且近些年,都沒出現在了公衆視野了)
而某恒還爆出的T稅L稅一說,這個目前隻有等相關部門給出答案才知道。我們就這些明星和影視公司需要繳納多少稅,來從側面看一下某爽是否會T稅L稅呢?
那某爽這4800萬來說,她是與制作方簽訂的合同,這筆片酬屬于勞務報酬所得,需要繳納40%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4800萬*(1-20%)*40%-7000元=1535萬左右。而爽母的成立的這家公司,收了1.12億元,大概率是不會有成本和進項的,那麼這個公司需要全額的繳納企業所得稅(25%)、增值稅(6%,暫時将這家公司認為是服務類企業)和附加稅(增值稅的12%),如果爽母要将完稅之後的錢自由支配,還需要繳納分紅稅(20%)。1.12億,總共需要繳納多少呢?企業所得稅:1.12億*25%=2800萬;增值稅:1.12億*6%=672萬;附加稅:672萬*12%=80萬;分紅稅:(1.12億-2800萬-672萬-80萬)*20%=1529萬
這1.12億按照正常納稅流程完稅然後自由支配,需要繳納的總稅費是:2800萬 672萬 80萬 1529萬=5081萬(大概數字,因為不知道這公司有沒進項、成本,也沒計算含稅)
這1.6億的合同,總共需要繳納的稅費這樣算下來是5081 1535=6616萬。
唔,這樣一看,某爽會不會涉及T稅L稅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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