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天氣是越發的熱了,飒姐真的是不想出門,而且每天洗完頭發,還沒有完全幹,悶得出汗的時候,都有一種把自己剃成光頭的沖動。
熱天最不能缺少的自然是防曬啊!雖然飒姐平時不怎麼化妝,但是這臉上不塗防曬霜,總覺得還不夠安心。畢竟大家現在都知道,這個紫外線帶來的危害,可不僅僅就是曬黑點那麼簡單。
但是這兩天,微博上一個熱搜讓飒姐吓了一跳:
什麼鬼?就算是平時不化妝,也堅持好好塗抹防曬霜的我被吓了一大跳,以後還能不能好好用防曬霜了?
看看下面的評論,也大多是這樣子的:
好吧,飒姐趕緊去弄弄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這個說法來源于全球知名醫學雜志「美國醫學會雜志」(全稱Journalof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簡稱JAMA)上刊登了一篇初步實驗通訊。
▼ JAMA官網截圖
這篇文章全名為「最大程度使用防曬霜對血漿内防曬活性成分濃度的影響」。是由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全稱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簡稱FDA)支持的一項随機臨床試驗。
實驗一共24名受試者,并被随機分成4組,受試者需要在 75% 體表面積上,每天塗防曬霜4次、連續4天,并且每 1cm² 皮膚要求 2 毫克的防曬霜。
▼ 文章節選
FDA曾經發布過一則指南,其中是這麼認為的:
如果有充分證據顯示防曬成分吸收後的血液濃度低于0.5ng/mL這一阈值,而且沒有其他毒理學信号,則可以免除額外的安全性研究。
簡單點說,意思就是:塗抹了最大的劑量之後,如果身體裡面的任何未知的化學成分血液濃度低于0.5ng/mL,都可以視作是安全的。
但是超過了這個劑量是不是就不安全了呢?
并不一定。這個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現在還沒有證實。
這個實驗裡要求的是受試者「每天4次、連續4天,并且每 1cm² 皮膚得有 2 毫克的防曬霜」,這個量基本上就是每天用25毫升,也就是4天,你得用完一大瓶100毫升的防曬霜。。。。。。
事實上,我們正常人的日常塗抹,根本就遠遠達不到這個劑量,而且實驗中提到的塗抹「75%體表面積」,意味着我們4天隻能穿着泳衣,連胳肢窩下都得保持一平方厘米皮膚有兩毫克的防曬霜,我覺得這個在咱們日常生活中,更是基本不可能。
▼ 體表皮膚面積的分布
而且,仔細看文章的話,就可以發現,人家文章最後也說明了:
防曬還是很重要的,這個試驗隻是一個初步研究,并不能說明防曬霜有毒。
▼ 「這些結果并不證明,我們應該避免使用防曬霜。」
搞了半天,原來是虛驚一場~!
真是受不了某些人為了帶流量,就用驚悚誇張的圖片來吸引眼球,一不小心就讓大家産生了誤解,這防曬霜,還是得塗啊,不僅要塗,還要好好塗!
下次飒姐就給大家寫寫,市面上不同類型的防曬霜,和怎麼選擇防曬霜吧,想看的幫飒姐點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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