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案例
20個月49筆“無本生意”,保安隊長“淨賺”近200萬
帶着隊員在園區巡邏,看着路上深深淺淺的渣土車車痕,浙江省慈溪市現代農業開發區管委會保安應急中隊中隊長宓雲迪會不自覺地數起車痕的條數來:“這條90塊,這條150塊……”數着數着都能笑出聲兒來。
一條條車痕裡,藏着這個保安隊長鮮為人知的“生财之道”:短短20個月,49筆“無本生意”,“淨賺”近200萬元。
2017年11月,渣土車老闆尚某的渣土車不小心拉斷了園區的監控線,宓雲迪在現場處理時遇到正大桑田公司黃某某。黃某某公司背靠海塘、地勢低,下大雨時雨水倒灌,他們希望能找土填一下。看到身旁卡着監控線的渣土車,宓雲迪靈光一閃:“傾倒渣土可以賺錢!”于是他立刻查探該公司需要填土的位置是否符合傾倒條件,确認沒有問題後一口答應下來,并同渣土老闆尚某達成“合作協議”——尚某每倒一車渣土,宓雲迪收取90元“好處費”。 第一次“無本生意”就這樣做成了。
宓雲迪雖然手握非法傾倒管控、道路車輛檢查的權力,但他深知一人難成事,于是“買通”了管委會負責辦理渣土消納、清運手續的工作人員許某某,還向管委會分管工程建設的副主任馮某送禮疏通。一條渣土消納的利益鍊就這樣形成了。
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宓雲迪利用職務便利,從起初為渣土清運商尋找渣土消納場地、提供消納證明,發展到為沒有任何手續的違規傾倒甚至造成環境污染的泥漿違法傾倒找場地、打掩護。他根據不同傾倒成本收取每車70元到300元不等的“好處費”,短短20個月就受賄49筆1965960元。期間,他給予許某某“好處費”25萬餘元,向馮某送予價值8000元的茅台酒1箱。
2019年8月,慈溪市紀委監委收到宓雲迪有關問題線索,迅速開展調查。現代農業開發區渣土消納的瘋狂利益鍊浮出水面,變“土”為“寶”的腐敗串案被揭開。2019年12月,宓雲迪因涉嫌受賄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0年2月,宓雲迪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2萬元。宓雲迪已退繳部分贓款,剩餘違法所得将繼續予以追繳。許某某和馮某(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分别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3月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部分 說法
今日說案:保安隊長牽起渣土“利益鍊”,瘋狂斂财近200萬
宓雲迪是慈溪市保安服務公司派遣在現代農業開發區管委會的保安。由于他所負責的非法傾倒管控、道路車輛檢查是“公務”,因此作為管委會編外人員的宓雲迪,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是監察對象。
據慈溪市紀委監委紀檢幹部分析,由于在職務晉升方面受限,部分臨聘人員對于短期利益的追逐較為強烈,屬于單位廉潔防線的薄弱環節。防線一旦失守,就會産生腐敗。宓雲迪從2012年開始到現代農業開發區工作,憑着工作熱情、辦事能力得到認可,從普通隊員升為副班長、班長直至中隊長,很快到了職務“天花闆”。2017年11月,他嗅到了渣土傾倒的“商機”,大膽做起了所謂的“生意”。一月工資三四千,幫忙找個場地“好處費”就是十幾萬。宓雲迪一邊打點線上領導,一邊給提供場地的“下家”分紅,“生意”慢慢做開了,腐敗也不知不覺開始了。宓雲迪在忏悔時說“自己對錢紅了眼”,最終“害人害己”。
宓雲迪所謂的“紅火生意”,不過是瘋狂的受賄。他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用于揮霍消費、打點疏通,為他人在渣土清運、傾倒方面謀取利益,已涉嫌受賄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明确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反腐不分“編内”“編外”。臨聘人員崗位的廉潔風險不容小觑。尤其執法一線人員,能直接支配資源,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較為便利。各單位必須緊盯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壓減權力設租尋租空間,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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