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是公休假嗎? 2021年10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202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1〕11号),在通知中可以看到今年春節假期安排為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如果你打開日曆,發現1月31日為除夕,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除夕是公休假嗎?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2021年10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2022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1〕11号),在通知中可以看到今年春節假期安排為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如果你打開日曆,發現1月31日為除夕。
那麼1月31日是不是法定休假日呢?不少人對此感到很疑惑。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通知,2022年春節休假安排為:“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根據目前執行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除夕不是法定休假日,故1月31日(除夕)不屬法定休假日,從時間安排看,應該是對1月2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的調休。
結論:綜上所述,1月31日除夕為休息日調休,非法定休假日。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簡單了。
如果1月31日除夕這天用人單位安排員工正常上班,加班費怎麼支付?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标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由該規定可知,休息日加班費不低于正常工資的百分之二百,不是按照法定休假日的300%支付。
至于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如何确定,司法實踐中各地執行存在差異,有按約定标準的,有按上個月工資标準的,有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也有按全額工資的。。。
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14.1.1)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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