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保教費報銷新規定?為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近日,太原市出台《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用人單位對計劃生育政策内生育的嬰幼兒家庭父母每人每月發放200元嬰幼兒保教費本實施意見2020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青島市保教費報銷新規定?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為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近日,太原市出台《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用人單位對計劃生育政策内生育的嬰幼兒家庭父母每人每月發放200元嬰幼兒保教費。本實施意見2020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太原市将全面落實産假、獎勵産假、護理假、哺乳假等規定。
◎鼓勵用人單位采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措施,為家庭照護嬰幼兒提供便利條件。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鼓勵用人單位對計劃生育政策内生育的嬰幼兒家庭父母每人每月發放200元嬰幼兒保教費,并積極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标準化建設和幼兒園托班試點,或在機關、企事業等單位開展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試點。
●太原市還鼓勵和支持基層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社會組織等采取單獨或聯合方式,舉辦非營利性或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引導多方力量發掘現有資源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就近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滿足職工的嬰幼兒照護需求。當然,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采取獨資、合資、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形式依法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通過市場化方式,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産業聚集區域或周邊舉辦标準化、規範化的嬰幼兒照護機構,增加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效供給。
●鼓勵幼兒園興辦托育機構或開設托班。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根據家庭實際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嬰幼兒照護服務,滿足人民群衆多樣化、多層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等。
(記者 薛建英)
來源|山西晚報客戶端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标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将及時更正、删除,謝謝。
來源: 山西新聞網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