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多個與“電費”相關的話題
沖上熱搜,引發熱議
不少網友曬出了電費賬單
表示12月的電費遠超預期
甚至超過了1000元
有網友懷疑是不是電價上漲了?
對此,澎湃新聞記者從
國網上海電力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
上海市居民生活用電電價并無調整
居民去年12月的電費高,
很大可能是因為年底用電量增加,
達到了第三檔位,
而第三檔位的電價水平單價較高。
上海市銷售電價表
國網上海電力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從統計數據來看,上海市居民2022年12月的用電量情況相較2022年11月及2021年12月有明顯增長,導緻電費增高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很多人的階梯電價已進入到了第三檔标準。
●一方面,2022年4、5月份許多市民都在家裡居家管理,這段時間的用電量比較大,導緻很多人較早地就進入到了第二檔的電價标準。
2022年12月份,上海經曆了幾次氣溫驟降的過程,尤其是晚間氣溫特别寒冷,空調等電器使用頻次增加。
同時,很多上海人在這個月份都‘陽’了,居家休養和居家辦公時間較長,這也是導緻用電量猛增的一大原因,可能很多人沒有意識到。
●另一方面,有人會拿2021年12月的電價跟2022年12月的電價相比,确實觀感上會有比較大的差異,因為2021年12月正好是階梯電價的周期調整。
當時的新規發布,2022年将年度階梯電量的計算周期調整為當年1月1日開始,至當年12月31日結束,完全與自然年相一緻。由于2021年12月既不在2021年度周期,也不納入 2022年度周期,就單獨按照年度階梯總電量執行。
上述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也就是說,如果2021年12月度用戶實際使用電量不超過3120度,是按照第一檔階梯電價收費的;在3120-4800度之間,執行第二檔階梯電價;超過4800度,則執行第三檔階梯電價。所以,2021年12月,居民普遍使用的是第一檔較為便宜的電價。
澎湃新聞了解到,此前上海居民一個年度的階梯電量計算周期是從前一年的12月1日開始,至當年11月30日結束。根據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範本市用電量數據統計和電費結算表抄表周期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滬發改能源〔2020〕152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起,上海市電力用戶每月收到的電費賬單上的年月将與實際用電月份相一緻,階梯電量計算周期的起訖點也從當年1月1日開始至當年12月31日結束(跨度仍為12個月)。
同時,階梯電量的分檔基數沒有變化,仍按照現行的年度階梯總電量的分檔基數标準執行,即:普通居民用戶當年内累計使用電量不超過3120度,執行第一檔階梯電價;累計用電量大于3120度且不超過4800度,執行第二檔階梯電價;超過4800度則執行第三檔階梯電價。也就是說,從2022年起,居民12月的電費有可能執行第三檔的價格标準。
需要注意的是,該調整對電價沒有任何影響,居民階梯電價仍按現行的各檔價格水平執行,即:第一檔0.617元/千瓦時(峰時段0.617元,谷時段0.307元),第二檔0.667元/千瓦時(峰時段0.677元,谷時段0.337元),第三檔0.917元/千瓦時(峰時段0.977元,谷時段0.487元)。業主可以下載“網上國網”App,自行查看每天的用電量及電費收費标準。如有疑問,也可撥打供電服務熱線進一步咨詢。
轉自澎湃新聞
來源: 極光新聞 東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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