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估計是沒人要了
我說我開去耍
加上我耍了個女朋友
我說那個車是我的
想充一下面子
”
看過的都說好歡樂!小夥伴們紛紛表示,看了這期《今日說法》,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收獲到了快樂。如果身邊任何一個朋友沒看過這期節目,他/她都會傷心的!
男子追尾前車後逃逸
這起案子得從2021年4月19日開始講起,下午15:00左右,四川南充,王明友(化名)開車在城區一個十字路口等着過紅綠燈,突然聽到車尾部傳來輕微撞擊聲。
王明友回頭一看,發現一輛黑色寶馬越野車跟自己的車發生了剮蹭,他立即找寶馬車“車主”理論,對方看起來40歲左右,穿着西服。
之後,寶馬車“車主”把車停到路口,王明友以為對方會停車,下來解決問題。令人意外的是,寶馬車“車主”直接闖了一個左轉的紅燈,駕車逃逸了。
這本來隻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寶馬車“車主”的逃逸行為,令王明友百思不得其解。于是,王明友決定報警。
公然維修“無人認領”的車輛
事實上,當時開車發生事故的司機并不是寶馬車真正的車主。經查,車主張家豪(化名)是南充一家律所的律師。
張家豪說,肇事車确實是他的,但開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人不是他。按照時間推算,當時他正在法院參加庭審。而且張家豪作為律師,熟悉法律法規,就算發生了交通事故,也不會采取肇事逃逸這種損害自身形象的行為。
據悉,那輛寶馬車車齡已經17年,電瓶缺電、輪胎受損,一般人無法将這輛車開走。事發前一天,張家豪還留意到車子停在路邊。
當時在現場的一名保潔員回憶,事發前幾天,有三名男子在路邊修這輛車。保潔員還上前問過修車人,是不是車主。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拿出一封信,說朋友可能要被判無期徒刑,自己是受朋友之托幫忙修車。
除保潔員外,張家豪的同事也曾見過這幾個人修車,同事還跟對方閑聊過幾句。但同事并沒有告訴張家豪,以為是他的車壞了,特意找人來修。公共視頻顯示,三天以來,三名男子一直在路邊修車,沒有表現出絲毫慌張。
辦案民警發現,最早出現在肇事車附近的人,是一名40歲左右穿西裝的男子,把車開走的人也是他。車被修好後,該男子并沒有像以往其他盜竊者一樣,更換車牌或者到外地銷贓,而是在市區閑逛。
偷車隻為僞裝“成功人士”
經查,該男子把車停到了某小區。警方拿着公共視頻捕捉到的該男子面部照片,對小區居民進行走訪,繼而了解到該男子叫陳某斌(化名),48歲,小學畢業後,就開始在社會上四處遊蕩,實施盜竊,一直沒有固定的工作。
據悉,陳某斌曾多次因盜竊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假釋期間,他進公安局偷了民警的财物。還因為自己沒開過警用摩托車,覺得十分帥氣,就直接盜竊了一輛,想據為己有。2021年3月,陳某斌又一次被刑滿釋放。
4月26日下午15:00,嫌疑人陳某斌獨自駕車來到南充市郊區,進入了一家小超市,民警在超市的隔間裡将該男子抓獲。當時,陳某斌身邊還有一名女子,是超市的老闆。
據了解,陳某斌與超市女老闆為戀愛關系。陳某斌因為自己沒有固定工作,而且家裡經濟條件也比較拮據,常常苦惱該如何博得女方的好感。
陳某斌供述,自己是在街上閑逛時,偶然發現這輛寶馬車,順手一拉便打開了車門。他從車上翻到一封委托書信,認為這是一輛無人認領的車,就找了兩名修理廠的工人将車修好。
巧合的是,寶馬車停放的路口離車主張家豪工作的律師事務所隻有幾十米的距離,但他們在修理過程中,從沒有和車主張家豪遇上,也從未被人發現破綻。
陳某斌将這輛“無主”寶馬車占為己有後,他感覺自己仿佛變成了“成功人士”,不僅能在女朋友面前充充面子,也能夠在家人面前揚眉吐氣。
然而,在盜竊成功後不到24小時,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讓陳某斌的美夢終究回到了現實。
來看看網友們怎麼說?
普法時間
Q:嫌疑人說車子破舊、積滿塵土、車輪也癟了,便認定是無人認領的車輛,他認為開走這種無主車或者廢棄車不算犯罪,他的這種說法成立嗎?
A:車輛實行登記制,因此不存在無主車輛的情況,無論車輛停在街頭多長時間無人管理,依然是有車主的。但是将停在街頭、長期無人經管的車輛開走是否構成盜竊,要看行為人的主觀心理狀态。如果是想據為己有,就構成了盜竊;如果因為車輛長期停放在這裡,影響了自己的生産、生活,把它挪到其他地方停放,以排除這個車對自己的影響,不構成盜竊。不過在這個過程中,如果造成了車輛的損壞,也會引起民事賠償等其他的法律責任。對于這樣的車輛,聯系不到車主,又确實對正常的社區管理、生産、生活形成幹擾,我們可以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公安機關會查找車主并告知其開離。拒不開離或者公安機關也找不到車主的,公安機關會采取強制拖車的措施。
案件來源 |《今日說法》節目《揚長而去》
來源: 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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