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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都怕師娘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05 14:12:32

“導師的崇高感”和“師娘的優美感”,這個借用康德《論優美感與崇高感》的神奇組合已經持續火了兩天,它來自一篇期刊論文《生态經濟學集成框架的理論與實踐:集成思想的領悟之道》。

在這兩天裡,人們不斷質疑該文:從學術撰寫體例、期刊發表規則,到無限制吹捧導師及“師娘”,再到浪費課題經費、在講座給人傳授申請課題與發表論文的“歪門邪道”。被吐槽最厲害的,仍然是他浮誇文風下的“導師的崇高感”和“師娘的優美感”。

為什麼都怕師娘(導師崇高感和師娘優美感)1

中國科學院西北生态環境資源研究院網站刊登《關于<冰川凍土>發文不當問題處理情況的說明》,該院認為“該文确實存在與期刊學術定位不符問題,該刊編輯部存在學術把關不嚴問題”。

然而,随着讨論越來越多,在知乎、微博、豆瓣等社交平台有一種聲音正在“悄然興起”:我們都膚淺了,作者不是在吹捧,而完全是實力黑、高級黑啊,隻是筆法隐藏太深。

參與讨論的人不禁感歎,“學術圈的明争暗鬥”。他們繼而在文中尋找蛛絲馬迹,并摘出作者心底不滿導師的“證據”:

“導師作為當時國内唯一的凍土方面的院士,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我非常羨慕這個特等獎,但我的名字沒有編在凍土英豪集中。”

是吹捧,還是高級黑,各有解讀,最後都不過變成飯後談資。當然,即便是高級黑,也隻是大家的一種猜測,沒有證據不可當真。隻是可以由此引申的是,如果一個人沒有被歸入集體作者,在學術界為什麼就是如此被在意,以至于人們在進行猜測的時候,就認定這才是高級黑的原因?我們從2019年翻譯出版的《科學史新論》一書論述中看到了一些答案。“集體作者”在實驗類科學領域最為常見,它是學術分工的結果,但前提又是參與的個體;在那裡認定作者,誰被接受,誰被排斥,從來無法消除競争和不穩定性。這同時也是一個哲學問題。

原作者|彼得·伽裡森

摘編 | 羅東

為什麼都怕師娘(導師崇高感和師娘優美感)2

《科學史新論:範式更新與視角轉換》編者: (德)薛鳳 (美)柯安哲譯者:吳秀傑版本:啟真館· 浙江大學出版社 2019年4月

01

從“我”到“我們”

集體作者的哲學前提

面臨聘任或者晉升時,該如何對單一學者進行評估?當團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都無法對最終出版成果進行評判時,如何能發現錯誤?這些問題,以及與此相關的問題,都不是我在這裡要讨論的,至少不是我的首要考慮。

我關注另外一些問題,想探讨的是:一項緻力于認識這個世界上某些事物的協作,到底意味着什麼。但是,要想追問在何種意義上協作團體能認識、讨論或者展示某些事物,考慮到康德的一個類推也許并非無益。

康德《純粹理性批判》中的一個核心論點,在同等程度上反駁了經驗主義者和笛卡兒。笛卡兒以“我思”開始嘗試獲取知識,提出“我思故我在”;康德想質詢“我”本身。康德要求回答的是:當我們假定在“我”所言說的東西中存在一個統一的自我時,我們正在做的是什麼?

康德在這裡重申,我們全部的世界表象都得回指到某些共同意識;要不是能回溯到單一的意識點,我們感知到的點和塊就一直是散離的,周圍的對象于我們而言就什麼都不是。

為什麼都怕師娘(導師崇高感和師娘優美感)3

康德《純粹理性批判》(譯者:鄧曉芒;校:楊祖陶;人民出版社,2017年3月)與《論優美感與崇高感》(譯者:何兆武;商務印書館,2001年11月)書封。“導師的崇高感”和“師娘的優美感”一文的用法也來自康德的《論優美感與崇高感》。

這裡有一個比喻

(不是康德的比喻)

:無數位單獨的天氣觀察員,每個人每小時各自記錄一次氣溫,如果這些信息沒有全部發送回某一個人手裡,那麼天氣鋒面的存在就從來不會認識到。隻有當一個或者多個觀察者能夠看到這些孤立信息的空間組合構成了等溫線或者等壓線,作為一個概念的冷鋒面才會出場。如果沒有統覺的一體性,我們每一個人就如同那些單個的、互不相幹的天氣觀察員一樣,是沒有整合的聚合而已。如果沒有統覺的一體性,我們的世界缺少的絕不僅僅是冷鋒面、暖鋒面或者锢囚鋒面,還會缺少客體的概念本身。

康德的洞察力在此:我們的個體意識的一體性,是任何客體呈現之一體性的必要前提。

實際上,意識的一體性對于在我們看來的任何客體都是必需的。正如氣象鋒面的比喻已經表明的那樣,我在這裡的考慮不是傳統的康德的問題,而是這種統覺一體性在明确的協作式知識探索運作中的相關性。我在這裡要問的是:協作團體在聲言某一新事物存在或者對科學的影響時,由此引發出來的“我們”,是采用了哪些特殊機制才得以确保其存在的呢?誰在發聲?或者更好的說法是,什麼在發聲呢?

02

“集體實驗者”的誕生

孤單單地在長凳上工作的科學家不見了

集體實驗者與先前的科學作者有所不同,這在 20 世紀 60 年代已經顯現。當時氣泡室物理學開始将協作團隊的規模從個位數成員擴展到 15 或者 20 位。當時世界上最著名的氫泡室布魯克海文國家實驗室的負責人阿蘭·桑代克

(Alan Thorndike)

在 1967 年有這樣的描述:

我們一直讨論其活動的那個“實驗者”到底是誰?“他”極少(如果尚有的話)的情況下是單個人。實驗者可能是年輕科學家組的組長,監督和指導他們的工作;“他”可能是一個同行組的組織者,承擔推進工作直到圓滿完成的主要責任;“他”可能是綁在一起來共同進行工作的群組,沒有内部明晰的等級序列;“他”可能是因為共同興趣而走到一起的個人或者次級小組的協作團隊,也許是從前的競争者的混合,他們因為有着相似的研究計劃,于是被更高的權威給合在一起。于是,實驗者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合成

(composite)

。“他”可能是三個人,更可能是五個或者八個,甚至可以多達十個,二十個或者更多。“他”可能在地理上分散各處,盡管經常是他們都來自一個或者兩個機構……“他”可能是短期的,“他”的成員是變換的、開放性的,很難去決定其極限。“他”是一個社會現象,其形式各不相同,無法精确定義。不過,有一點“他”肯定不是。“他”不是傳統形象中那位深居簡出、孤單單地在實驗室長凳上工作的科學家。

在這一不同尋常的文章中,桑代克勾勒了“協作團隊作為作者”

(collaboration-as-author)

。這正是最令我有所觸動的核心問題。人們可以提出其他問題,如個人如何決定加入群組,或者每個人如何攀爬事業之梯等問題,但是激發我興趣的,是桑代克提出的更為極端的東西:他認定自己的協作狀況不是實驗者的集合,而是“協作團隊作為實驗者”。

正是這一事實的特質讓實驗者變成了“一個社會現象”,有着不确定的界限、地理上的分散、各不相同的形式以及偶然的内部結構。當桑代克說出來實驗者變成了“合成”時,他抓住了戰後物理學的某種關鍵之處,哪怕這在語法上顯得蹩腳。

盡管有這種合成性質,在 20 世紀 60 年代,實驗者仍然是以作者名字出現的個人。在桑代克所在的布魯克黑文,誰都不難來确定桑代克小組

(Thorndike Group)

的核心人物是哪一位。盡管一個泡室要求有不同類别的專業知識,這些專家次級組都将報告提交給單一的中心。

阿爾瓦雷茨也負責數據處理領域,一如他也跟負責低溫領域的工程師和物理學家打交道一樣。最後,發表物理學成果的所有決定要由他做出,所有進入小組的資金也都經他之手。

出于所有這些理由,我認為實驗組以負責人命名這一事實幹系重大:20 世紀 60 年代的協作團隊,是基于一位可賦名的個人締造的,這位單一個人的行動,可能是在對他人進行咨詢以及最終經由他人而采取的;但是,當阿爾瓦雷茨小組發現了一個新粒子時,在某一種意義上這是阿爾瓦雷茨本人的延伸

(至少對外界來說如此)

,因此阿爾瓦雷茨作為給小組賦名的核心人物。甚至當該組的活動增多,分化成低溫、掃描、分析和機械各分組時,“阿爾瓦雷茨”的名字還是有兩種使用方式,一種是他個人的,另一種是作為群組整體的“僞我”

(pseudo-I)

03

署名的規則

誰應該被包括進來?

在兩英裡長的斯坦福直線加速器中心

(Stanford Linear Accelerator Center)

的盡頭,是 20 世紀 90 年代初啟動的斯坦福直線探測器。在團隊開始運行之際,斯坦福直線探測器在一份出版物中發表了若幹年前制定的作者署名政策來規範目前事務,以備不時之需。

他們要做的最基本、最簡單明确的規定是,誰應該被包括進來。如果出版物中留給作者署名的版面有限,作者列表遵循依照字母排序的原則;如果署名的版面沒有限定,則依照字母順序列出機構名稱,在機構之下作者名字按字母順序排列。

“誰是作者?”斯坦福直線探測器協作委員會在 1988年7月提出這一問題時沒考慮太多。但是,對這一問題的回答卻有着重要的影響,不光關涉協作中的個人,也關涉整個撰寫和認證過程。委員會認為:“就物理學論文而言,協作中的所有物理學家成員都是作者。此外,發表的第一篇論文應該包括工程師。”從委員會專門提及“物理學論文”可以看出,顯然還有其他形式的書面成果,有不同的署名管理條例。

實際上,對作者署名權的管理,既關涉受衆範圍,也關涉對知識的權益主張範圍。如果對知識的權益主張範圍限定嚴格,比如,限定在某個硬件的功能,作者名單可以僅僅為撰寫者;如果工作是由工程師來完成的,那麼可以将物理學家的名字全部删掉。

或者,如果受衆範圍限定得足夠嚴格的話,如“内部備忘錄”,單獨一位物理學家也可以作為單一作者。相反,如果發表一項重大的物理學聲明,比如發現了不規則衰變,要将該消息發布到全世界,那麼必須由協作團隊來作為作者,撰寫者個人被降格為“發表者”的角色。

實際上,一項物理學出版物的核心問題是,要非常小心地去定義協作中誰算作涉事作者。這一定義徘徊在兩個标準之間:一端是參與者升職結構的實際要求,另一端是哪類工作堪為“作者工作”的概念。

一方面,協作團隊要找到某種方式來集體認知某些東西——完成論文;另外一方面,要以某種方式把協作團隊的成果安排成如此的結構:帶給外界的是單一的、令人信服的訊息。

費米實驗室萬億電子伏特加速器的 DØ 探測器團隊

(一項有 424 位物理學家參與的協作,其人數還在增加)

的作者署名文獻堅持,所有的“真正的”參與者都應該出現在所有的出版物上。毫不意外,這裡的問題是如何定義“真正”。

該團隊在1991年3月14日發布的作者署名政策要求,除某些例外情況以外,如下人員可以成為作者:高年級研究生或者擁有更高學曆者,在論文提交發表之日已參與團隊工作至少一年。像絕大多數這類協作團隊一樣,這裡也允許前工作人員在離職後一年内仍然有資格成為作者。但是,一位得到認可的作者必須在對該論文有重大意義的數據運行方面達到了平均輪值數的一半。

04

誰是作者

集體作者無法消除的不穩定性

在一定程度上,福柯也是在探究作者自我中的個人這一問題,盡管他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方式。對福柯來說,确立什麼算得上一位作者的“著作”,涉及一整套問題。他問道:我們要把他或者她寫的任何東西都給予“作品”這一身份?如果是這樣的話,什麼算作“任何事情”?他觀察到,隻有某些為數不多的言語被視為是獨有的,其不同于那些任何人都可以說出來的日常看法。比如,“幾點了?”這個句子除非在特殊境況當中,不屬于我們稱為有作者的語言。

作者的名字被用來标記話語的某一樣式。話語有作者的名字,人們可以說“這是由某人和某人寫的”或者“某人和某人是它的作者”這一事實表明,話語不是平常的言語……相反,這一言語必須在某一特定樣式中被接受,在一個給定的文化當中,必須得到某種身份。

然而,福柯将科學從他的分析當中切割出來。在他看來,17 世紀以後,作者的名字不再能賦予科學文本權威性,因為原則上科學中的“真理”總是可以“再闡述的”。福柯認為,作者名字隻是用來給定理當标簽,不然就是來裝飾科學的成果。

不過,考慮到個人和協作團隊用超乎尋常的篇幅來保護自己的“好名字”,從表面上看,福柯這種将科學類别與其他文本類别絕對對立的做法,與 1700 年以後科學家們所經曆的世界大相徑庭。

在福柯發表了《什麼是作者?》這場演說之後,呂西安·戈德曼

(Lucien Goldmann)

這位偉大的哲學家、文學史家站起來說,他明白這樣的作者是如何死掉的。當然,福柯無論在這裡還是在其他什麼地方,都沒有主張過作者已死,他自己的興趣在于:利用别人主張作者已死這一事實,來理解“作者身份”以何種方式在近期文化中改變其功用。

正是出于這種受哲學興趣驅動而對作者功能進行經驗研究的精神,我對物理學們齊心協力地去界定和塑造那類尚無先例的寫作這一情況感到興趣盎然。

如果作者署名意味着該作者的貢獻對于整體結果是一項必要條件,那麼,每個分支團隊的确可以而且必須被視為必不可少的。可是,當“誰做了這個工作,也就是說,誰完全掌控了這項分析及其所依賴的基礎?”這一問題被提出來時,那麼給出答案就變得令人頗費躊躇。

在某種意義上,這些複雜的作者署名條例中的每一個細節都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鬥争中的一部分。這樣一來,在一個層面上,對作者權的争奪可能源于物理學學術共同體這一領域的特殊架構。不過,恐怕現在圍繞着粒子物理學家、天體物理學家或者理論生物學家出現的大型協作的難題,畢竟并不那麼非典型。

如果我們的構想是正确的話,一方面要将科學工作濃縮到一個“僞我”

(群組整體)

的單一點上,另一方面要承認知識是以分塊的形式彼此關聯存在于一個寬泛而模糊的儲備庫當中:在這兩種感覺上的需求之間所存在的張力,并非一個小難題。它體現了獲取知識活動自身當中,那種無法消除的不穩定性。

本文為獨家内容。經啟真館授權整理自《科學史新論》。内容有删節、順序有調整,大小标題皆為編者所取。

作者 |

彼得·伽裡森

整合 | 羅東

編輯 | 餘雅琴

校對 |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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