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非法狩獵,相信在很多夥伴的印象中,狩獵、販賣穿山甲、東北虎等珍稀野生動物才是犯罪,逮幾隻鳥沒多大關系,大家這麼想可就錯了,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看起來毫不起眼的斑鸠。
斑鸠,又稱錦鸠、鹁鸠、祝鸠。斑鸠在中國非常常見,上體羽以褐色為主,栖息在山地、山麓或平原的林區,主要在林緣、耕地及其附近集數隻小群活動。飛行似鴿,常滑翔,鳴聲單調低沉,覓食高粱、麥種、稻谷以及果實等,有時也吃昆蟲的幼蟲。過去大家覺得斑鸠隻是體小可愛可以飼養,但是後來人們有了一個驚人的發現:它居然很好吃,更是一味良藥!于是,斑鸠在中國的很多地區數量驟減,直到成為保護對象......
2000年8月《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将斑鸠确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即“三有動物”,從那時起,獵捕、出售、食用斑鸠都屬違法行為。
2020年2月26日,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某某涉嫌非法狩獵罪一案向平壩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平壩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首例野生動物資源保護領域刑事訴訟案。2018年9月起,被告人王某某從市場上購買了兩張專門用來獵捕斑鸠的捕鳥網,将該網安置在在安順市西秀區某林地内,使用拉網方式捕獲斑鸠51隻,後被群衆發現後報警。經我院審查認定,王某某已構成非法狩獵罪。同時,王某某的行為破壞了生物多樣性和生态平衡,造成生态環境的損害,侵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因考慮其系初犯,有坦白情節,年紀較大,法律意識淡薄,且事後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主動認罪認罰,建議對其從寬處理,2020年3月13日平壩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并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王某某管制1年。
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獵捕、殺害、收購、出售、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除珍貴、瀕危的陸生動物和水生野生動物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如獵捕數量達到“情節嚴重”,則可構成非法狩獵罪,如斑鸠、麻雀、野雞、野兔和各種蛇類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隻以上的,屬于非法狩獵“情節嚴重”。
今年3月3日是聯合國第七個“世界野生動植物日”,我國的主題是“維護全球生命共同體”。在全國上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這一日子格外引人關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社會各界呼籲完善野生動物保護立法,加強相關執法司法。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檢察機關将以學習貫徹《決定》為契機,加大涉野生動物案件辦案力度,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加強源頭防控,推動增強生物安全國家治理能力。
The end—
法治安順
編 輯:梁爽 田祺琪
審 核:劉朝剛
來源:《平壩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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