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計算方法?2020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計算方法?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2020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以下三種情況不需要進行年度彙算——
(1)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緻或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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