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常用連貫用詞?公文用語基本要求:嚴謹莊重無虛話,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公文寫作常用連貫用詞?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文用語基本要求:嚴謹莊重無虛話
嶽海翔
【解答】公文的特殊性決定了它在用語方面必須做到嚴謹莊重,不能出現虛話。這是公文用語的基本要求。所謂嚴謹,是指公文中宣事說理要嚴密周全,交代清楚,合乎邏輯,前後不能自相矛盾,語言含義要确切。這是由公文的實用性和權威性所決定的。任何一份公文,如果寫得語言虛浮,說話前後矛盾,不能自圓其說,這樣,不僅不能體現機關工作嚴謹周密的作風,更主要的是會給工作帶來損失。例如用以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發布行政法規的公文,在語言表達方面若稍有疏漏,就可能被那些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能事的人鑽空子。因此公文語言要力求達到天衣無縫,令人無懈可擊。同樣的,處理其他公務的公文,也應力求行文嚴謹,以避免造成差錯。
與嚴謹直接有關的是公文的語言必須莊重。所謂莊重,就是端莊持重,格調鄭重嚴肅。隻有用語莊重,無虛詞浮句,無文學氣息,所寫的公文才更顯得嚴謹确當。
語言嚴謹,首先是個思想認識問題,認識深邃,思維嚴謹,才能保證語言表達的嚴謹;其次還有一個語言修養問題。專業功底深厚,用詞準确恰切,也能夠保證語言的嚴謹。因此,在寫作過程中,對所選用的詞語該限制時必須限制,不該限制一定不要随便限制,避免節外生枝,出現纰漏。例如“要勤儉節約,避免不必要的浪費”一語,這裡的“不必要”就是多餘的,因為“浪費”皆為“不必要”,刻意限制,節外生枝,反而出現漏洞。對一些關鍵性詞語的界定也要注意做到嚴謹周密,防止出現歧義。如“會計員是經濟管理人員”,即屬定義過寬,應為“會計員是具有一般财務會計專業知識、能擔負一般會計工作的人員”,這樣定義,内涵更準确,也更嚴謹。
在長期的寫作實踐中,公文語言業已逐漸形成了具有特色的莊重語系,主要表現在:
一是沿用文言詞彙。諸如“茲”“茲因”“值此”“驚悉”等詞語,在公文中使用十分普遍,顯得文雅莊重。對此,已如前述;
二是專用詞彙。諸如“任免”“免職”“呈報”“審核”等,除了公文中使用外,其他語體基本不用,帶有一種較為濃厚的莊重色彩;
三是大量運用偶數音節詞語,如“破壞”“隐瞞”“通報”“表揚”等合成詞和詞組,在公文中使用顯得整齊勻稱;而違法亂紀、不務正業、助人為樂、克己奉公、為政清廉、大快人心等四字格成語在公文中的運用也顯得莊重文雅;
四是較多使用對偶句和排比句的修辭手法。例如“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有的……,有的……,有的……”等,顯得句式整齊,音節勻稱,莊重嚴謹;
五是多用介詞結構。通常使用的介詞主要有“為了”“根據”“關于”“通過”“除了”“對”等等,恰當地運用,能使行文語氣莊重嚴肅,内容表達清楚。
(作者系中國寫作學會副會長,中國寫作學會公文寫作專業委員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公文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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