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的落款也稱題款,是指書法作品正文以外的書寫的其它文字,按位置分為上款和下款,上款題索書者或受贈者名字;下款則包含書法作者、書寫時間、地點等内容。上款可以省略,下款則必須具備。下款又分單款、雙款、窮款三種,且落款尊崇“今不越古”、“動不挈靜”、“文古款今”、“文正款活”的原則,落款用行書居多(行楷、楷書亦可)。題款字體大小一般不能超過正文字體的大小。
1.上款:上款是指某人或某單位請你寫字,作品完成後,應題上索書者的名字,并将此名題在上款較高的位置,以示尊敬之意。上款所包括的内容:姓名 稱呼 謙詞
題款對象 |
姓名 稱呼 |
謙 詞 |
舉 例 | ||
給長輩題上款 |
某某先生,某某女士,某某老師、某某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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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年 |
月 |
旬 |
年份用農曆别稱,由天幹地支組成 十天幹: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甲子年(2014年)、 乙未年(2015年)、 丙申年(2016年)、 丁酉年(2017年)等 |
一月:孟春、正月、初春、開歲、芳歲 二月:仲春、杏月、麗月、花朝、中春 三月:季春、暮春、桃月、蠶月、桃浪 四月:孟夏、槐月、麥月、麥秋、清月: 五月:仲夏、榴月、蒲月、中夏、清和月 六月:季夏、暮夏、荷月、暑月、溽暑 七月:孟秋、瓜月、涼月、蘭月、蘭秋 八月:仲秋、桂月、正秋、爽月、桂秋 九月:季秋、暮秋、菊月、詠月、菊秋 十月:孟冬、初冬、良月、開冬、吉月 十一月:仲冬、暢月、中冬、雪月、寒月 十二月:季冬、殘冬、臘月、冰月、暮月 |
初一至初十:上浣 十一至二十:中浣 二十至三十:下浣 |
時間落款一般不用公曆,如:“二〇一六年五月”是陽曆,而寫成:“丙申年槐月”或“丙申年孟夏”。注:農曆和陽曆有時會相差一個月甚至兩個月。
地點落款注意不要用太俗的地名,如:“書于甬城祥面包店”,而寫成“書于金陵潇湘齋”、“書于甯波”等都是可以的。
五、钤印
钤印是硬筆書法藝術作品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之一,小小的印章,在硬筆書法作品中,用得好可以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用得不好就會破壞整幅作品的氣韻。硬筆作品所用印章,按其刻法分陰文(白文)和陽文(朱文)兩種;按其所刻内容又可分為兩類:一是名章,即刻有書寫者姓名、字、别号的印章,一般為小圓形、小方形;一是閑章,包括年号章、雅趣章、齋館章等等,大多為橢圓形、小長方形。
钤印應注意以下幾點:
(1)钤印應做到不偏不倒,以能穩定字幅重心為妥。蓋印之前應認真地審視作品,确定印章的最佳位置。钤印時,如果沒有把握,可以借助印規。
(2)印章的大小應與款字及正文字的大小協調。一般應與款字大小相當,切不可太大。太大顯得笨拙,太小顯得小氣且份量不夠。應備有硬筆書法專用印章,不可用毛筆書法的大印替代。
(3)一幅作品中,用印不宜過多,最多不超過三枚,用多了,會分散欣賞者的注意力
(4)在傳統縱寫的書法作品中,名章要蓋在書寫者署名的下面或左側,不得蓋在款字與正文之間,也不要蓋在與正文齊腳處,以求章法上的參差變化之美。
(5)如果姓與名分作兩印,一般姓在前,名在後,以一圓一方或一朱一白為宜,和題款的最後一個字的距離要适當,兩印之間切不可沒有間距。
(6)年号章、雅趣章、齋館章等閑章,大多制成橢圓形或長方形作為引首章,蓋在正文開頭的第一、二個字之間的虛空處。如果制成方形章,亦可蓋在名章的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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