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手法專題
【考試說明】
修辭即修飾言詞,也就是在使用語言的過程中,利用多種語言手段以達到盡可能好的表達效果的一種語言活動。目前修辭手法大約共有六十三大類,每個大類中又可分為多個小類,如比喻修辭内又包括明喻、暗喻、借喻、博喻、反喻、倒喻、擴喻、縮喻、較喻、回喻、互喻等。修辭手法通過修飾、調整語句,運用特定的表達形式來提高語言的表達作用。
《小學語文課程标準》要求學生初步掌握八種常見修辭手法的用法及作用,它們分别是:比喻、拟人、誇張、排比、對偶、反複、反問、設問。
【考點解析】
1.比喻
(1)定義:根據事物的相似點,用具體的、淺顯的、熟知的事物來說明抽象的、深奧的、生疏的事物,即打比方。比喻一般由本體、喻體和比喻詞構成。
(2)作用:能将表達的内容說得生動具體形象,給人以鮮明深刻的印象,用淺顯常見的事物對深奧生疏的事物解說,幫助人深入理解。
(4)答題模式:這句話運用了比喻的修辭手法,将……比作……,生動形象地寫出了……的……特點,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感情。
2.拟人
(1)定義:把物當做人寫,賦予物以人的言行或思想感情,用描寫人的詞來描寫物,使本來不具備人動作和感情的事物變得和人一樣具有動作和感情。
(2)作用:賦予事物以人類的行為特點,生動形象地表達出作者的情感,讓讀者感到所描寫的物體顯得更活潑、親近,使文章更加生動形象。
(3)例句:桃樹、杏樹、梨樹、你不讓我,我不讓你,都開滿了花趕趟兒。(朱自清《春》)
(4)答題模式:這句話運用了拟人的修辭手法,賦予事物人的情感(動作、心理、性格等),生動形象地寫出了……的……特點,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感情。
3.誇張
(1)定義:為了達到某種表達效果的需要,對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方面的特點進行有意的誇大或縮小,有時也會超前地表達某種特殊的感受或情感。
(2)作用:突出事物的本質,強調作者的某種感情,加強語氣,烘托氣氛,引起讀者的聯想,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3)類型:擴大誇張、縮小誇張、超前誇張(3種)
(4)答題模式:這句話運用了誇張的修辭手法,鮮明地突出了……的……特點,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感情,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4.排比
(1)定義:把結構相同或相似、語氣一緻,意思相關聯的幾個(三個或三個以上)句子或成分排列在一起,達到一種加強語勢的效果。。
(2)作用:這樣的句子可以加強語言的氣勢,表達強烈的感情,增強語言的感染力。同時具有很強的節奏感,琅琅上口,有極強的說服力,能夠深化中心。
(3)類型:短語排比、句子排比、段落排比(3種)
(4)答題模式:這句話運用了排比的修辭手法,生動形象地寫出了……的……特點,句式整齊,氣勢恢宏,集中抒發了作者……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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