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質量有問題,商家不退貨怎麼辦,陝西勤博律師事務所魏興甯律師表示: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争議的,可以采取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可委托律師)
協商和解是一種快速、簡便的解決争議的方式,無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經營者來說,都是理想的糾紛解決途徑。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費争議都是通過雙方當事人協商後解決的。由于協商和解缺乏國家的強制力約束,有些經營者不重視消費者的利益,借故推诿,拖延時間,逃避責任,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此,消費者在采取協商和解的方式後仍不能解決争議的,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可委托律師)
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中國消費者協會或其他分支機構投訴,也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等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居中依法進行調解,消費者協會等調解組織在辨明事實真相,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公平處理糾紛,促成雙方達到協議,從而達到解決糾紛的目的。受理消費者投訴,是消費者協會和其他調解組織的職能之一,消費者協會和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解決了大量消費糾紛問題,影響巨大,深受廣大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持。
【缺點】但由于消費者協會和其他調解組織的調解屬于民間性質,不具有法律的強制力約束,所以一旦當事人反悔,或不能達成協議,則需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可委托律師)
有關行政部門,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物價部門等。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過程中,因經營者侵犯其合法權益,而造成人身、财産損害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請求及時處理,投訴可以采取書面或口頭形式。有關行政部門接到消費者投訴後,對消費者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促成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最終解決糾紛。對查證屬實的經營者的違法行為,有關行政部門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的,該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内,予以處理并告知消費者。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可委托律師)
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是指當事人自願将争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通過仲裁解決争議的前提條件是,【必須雙方同意】消費者和經營者都必須同意采用此方式解決糾紛并達成仲裁協議。目前,在我國直轄市、省會城市和部分設區的城市設有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有足夠理由不服裁決的,可在收到裁決書6個月内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必須自覺地履行義務,否則,權利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可委托律師)
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消費争議案件,人民法院必須受理,及時審理。通過人民法院的審理活動,對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權益争議作出判決,以國家的強制力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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