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需要在自己生産、制造、加工、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提供的服務項目上取得商标專用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他組織、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夥以及符合《商标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依照我國商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均可以成為商标注冊申請人。那麼注冊商标流程和材料有哪些呢?
商标在先注冊權利的查詢工作:
查詢是指商标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标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标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詢雖然不是注冊商标的必經程序(遵循自願查詢原則),但此項工作可以大大減少商标注冊的風險,提高商标注冊的把握性。在查詢過程中,會受數據處理及商标申請審查期等等原因的影響,使得部分在先申請的商标無法進入數據庫,因此無法查詢檢索到該部分信息。
另外商标查詢與審查工作由不同人員承擔,而查詢人員與不同審查人員的審查觀點上可能出現不同的意見,因此,商标查詢的結果不能當做法律依據,不具備法律效力。
所以,注冊商标之前,找一家專業的商标查詢公司或一家具備完善的商标查詢條件的商标代理組織是十分重要的。
商标注冊需準備如下資料:
個人申請所需文件:
(1)身份證複印件(需簽名);
(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3)商标注冊申請書;
(4)委托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托書。
公司申請所需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需蓋章);
(2)商标注冊申請書;
(3)委托代理機構的需要提供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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