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聽一則真實故事:
2017年初,針對年後仍有部分船舶未開工的實際情況,佛山石灣海事處加大了對錨泊船值班情況的檢查力度。
當佛山石灣海事處執法人員巡航至某大橋施工水域時,執法人員對該擴建橋的施工船舶進行檢查,以了解施工船舶的人員值班、安全保障等情況。執法船靠泊期間,執法人員嘗試用VHF與一艘施工船取得聯系,但未有回應。直到執法人員登上該施工船後,船上才遲遲走出一位老者。執法人員亮明身份後,向他了解船上情況,并要求提供船舶和船員證書時,該老者神色緊張起來,說話支支吾吾,過了好一會,他才道出實情:原來該船的船長回老家過年,雇他幫忙看船,現在船上一名船員也沒有,他本人不懂如何操控船舶。了解情況後,執法人員告知其,該行為違反了《内河船員值班規則》 第九條的規定:“船舶停泊時應當留有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船員值班,确保滿足應對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需要,其中,1000總噸及以上貨船和300總噸及以上客船停泊時應當留有一個航行班的駕駛和輪機人員值班 。
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立案調查處理。在處理過程中,執法人員還将有關情況通報給施工單位,要求施工方督促糾正。
01. 那麼問題來了,船都停了,還要值班船員幹什麼呢?
船和車不一樣,在水面上停泊時,依然會受風、流、浪等外力因素的作用可能發生走錨,從而導緻碰撞、觸礁、擱淺等事故的發生。
據楚天都市報報道,2016年3月,一艘湖南籍貨船總噸位839噸,因錨未抛好系牢,在水流和波浪等多種因素的作用下,脫錨後出現失控,加之無人值守,往下遊漂移了3公裡左右,危及到武漢長江大橋安全!
所以,為确保船舶安全,停船時留足合格船員是必要的,他們還要幹很多工作,确保停船時的安全!
了解了船員在船舶停靠的時候值班的重要性,那今天我們就來聊聊船員值班那些事,了解下船員值班的“内幕”吧!
02. 法律規定:
關于船員值班我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則》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内河船舶船員值班規則》。
其中: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則》已于2012年11月27日經第9次部務會議通過,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内河船舶船員值班規則》已于2015年11月3日經第20次部務會議通過,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03.
時間分配:
一般情況下:
航行中,駕駛台、機艙每班均為四小時,無人值班機艙船舶的機艙值班制度另作規定。
大副、大管輪值 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輪值 00:00—04:00,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輪值 08:00—12:00, 20:00—24:00班。
駕駛員或輪機員值班時,每班至少應有一個值班水手或值班機工同時值班。
04. 值班駕駛員的職責:
除保證正常瞭望外,值班駕駛員應該:
(一)在駕駛台保持值班,不得離開駕駛台;(二)船長在駕駛台時,值班駕駛員仍然應當對船舶安全航行負責,除非被明确告知船長已承擔責任;(三)給予全體值班人員一切适當的指示和信息,以保持安全值班。
05. 值班駕駛員應當定期檢查下列内容:
(一)确保手動操舵或者自動舵使船舶保持在正确的航向上;
(二)每班應當至少測定一次标準羅經的誤差,如可能,在大幅度改變航向後也應當測定;應當經常進行标準羅經和陀螺羅經核對;複示儀與主羅經應當同步;如發現誤差變化較大,應當及時報告船長; (三)每班至少測試一次自動舵的手動操作; (四)确保航行燈和信号燈及其他航行設備正常工作;
(五)确保無線電設備正常工作并且按照要求值守;
(六)确保在駕駛台的無人機艙控制裝置、警報和指示器工作正常。并做好航海文書的記錄工作。
06. 值班輪機員的職責:
值班輪機員是輪機長的代表,主要負責對與船舶安全有關的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有效的操作和保養,并根據要求,負責輪機值班責任範圍内的一切機械設備的檢查、操作和測試,保證安全值班。值班輪機員應當維持既定的正常值班安排。機艙值班的普通船員應當協助值班輪機員使主機、輔機系統安全和有效運行。輪機長在機艙時,值班輪機員仍應當繼續對機艙工作全權負責,除非被明确告知輪機長已承擔責任。并做好相關輪機文書的記錄工作。
必須注意的是:無論何時,500總噸以上(或者750KW以上)海船的船長和大副不能同時離船;輪機長和大管輪不能同時離船。
(資料來源于網絡,由作者收集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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