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出軌但還是放不下她,後來又和好了,可是每次都很難釋懷,我該選擇放棄麼#
女人最想要的是什麼?這大概是一個困擾無數男人千年之久的未解之謎。
有人覺得女人想要的是被關愛,就拼命對女人好,結果因為窮,被無情抛棄;有人覺得女人想要是金錢,就努力去賺錢,又因為關愛不夠,最終分手。此時的男人不禁心生哀歎:你們女人想要怎麼樣?
其實,每個女人都有自己的心理需求,并沒有什麼統一的規定,适合她們的才是最好的選擇。你想要和一個女人天長地久地生活下去,就必須要對她有一個深入的了解,否則如果完全按着别人的标準去做,很有可能弄巧成拙,反而對你們的感情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傷。
劉先生今年45歲,曾經是個地道的農民,平時和妻子在家務農,有空的時候就去打工補貼家用。妻子相貌并不算漂亮,但好在夫妻恩愛,日子過得平平淡淡,倒也幸福。
誰知2014年的時候,劉先生的家被征收了,他也因此獲得了一筆上百萬的拆遷款。夫妻倆因此住上了氣派的大房子,不用再過打工種地的苦日子,按理說,夫妻倆苦盡苦來,應該日子越過越好,可劉先生卻發現妻子漸漸變了。
四年前的一天,妻子更是選擇丢下自己和孩子,離開了這個生活了20多年的家,經過劉先生四處打聽,才得知妻子竟然住進了隔壁村的一名男子家。讓劉先生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名男子不但身體殘疾,經濟條件更是完全和自己無法相比。
劉先生本以為,妻子隻是一時被那個男人哄騙,遲早有一天會受不了這樣清貧的生活,重新回到自己的身邊。誰知道四年過去了,妻子甯可頂着村裡人的閑言碎語,也要毅然和那名男人共同生活,劉先生的妹妹不忍心看哥哥受氣,這才向節目組求助,希望可以勸回自己的妻子。
在妹妹看來,哥哥劉先生平時老實不會說話,就算看到妻子和那男子在一起,也不敢上前捍衛主權,導緻嫂子打心眼裡看不起哥哥,這些年來嫂子也不提離婚,也不回來,長期在外和他人同居,讓哥哥受盡了村民的嘲諷。可隻要他們的婚姻存續一天,嫂子就是哥哥的妻子,怎麼可以做出這種讓哥哥顔面無存的事來?
為了解事情真相,工作人員趕緊帶着劉先生前往了他的妻子謝女士所在的地方,正好看到謝女士和男友王先生站在了一起。對于劉先生的陳述,王先生表态說自己和謝女士隻是普通朋友關系,而謝女士則情緒激動指責劉先生經常對自己家暴,她是被逼無奈才選擇了離家出走。
眼見現場氣氛緊張,工作人員趕緊介入調解。當王先生看到謝女士和劉先生的結婚證時,之前輕松的表情變得有些尴尬,但緊接下來的他卻選擇了沉默,既沒有承認自己和謝女士的戀情,也沒有要和她斷絕關系的意思。
而謝女士對劉先生家暴的控訴,劉先生解釋說那是因為謝女士先動和打了自己的老母親,而且劉家人也認為這并不能成為謝女士背叛婚姻的理由。但謝女士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反而認為是劉家人的介入打擾了自己和王先生平靜的生活,多次試圖将他們趕到屋外。
在謝女士看來,雖然自己的居住環境惡劣,男友王先生還是個沒有固定工作的殘疾人,但自己喜歡這種自由的生活,雖然丈夫經濟條件好,但她還是更喜歡留在浪漫男友的身邊。
為了證明自己的所言非虛,謝女士從破舊的衣櫃中拿出了幾件漂亮衣服,還有幾個小豬佩奇的玩偶,這就是謝女士想要的浪漫:你可以窮,可以家中沒有像樣的電器和家具,但你得舍得為我花錢,給我制造浪漫,心中有我,願意對我好,那就是我想要的愛情!
在謝女士看來,男友王先生可以24小時照顧生病的自己,為自己做早餐,凡事都會帶上自己,眼中滿滿地全是寵溺,就沖男友的這份深情,就值得自己和他厮守一生。
而和丈夫劉先生共處的20多年,卻隻能用糟糕一詞來形容:丈夫性格木讷,和她缺乏溝通,也對她不夠體貼,加上自己和婆家關系不和,謝女士就感覺自己在劉家是個多餘的外人。這對于渴望被愛,被重視的謝女士來說是非常痛苦的,所以當她遇到浪漫體貼的王先生時,就讓她産生了甯可放棄一切,也要守住這份愛情的念頭。
雖然謝女士的解釋也有幾分道理,但她在婚姻存續期内和異性同居的确是個不争的現實,這是違反道德的,也是違反法律的。如果謝女士真的覺得王先生可以給她想要的愛情,大可和劉先生提出離婚,再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她如今這般任性的行為,看似自由自在,卻隻會傷害更多的人。
在劉先生的妹妹看來,哥哥的婚姻走到現在這般憋屈,和哥哥的性格有着很大關系,正是因為他的軟弱和縱容,才讓嫂子能夠有恃無恐。哥哥總期望嫂子能夠回心轉意,不肯接受現實選擇離婚,最後隻能導緻他一次次希望落空,借酒澆愁。
對于謝女士這樣出格的行為,謝女士的母親也表示很無奈。她也曾經勸過女兒回歸家庭,可女兒拿跳樓來威脅自己,她希望女兒女婿能夠和好如初,可女兒的執着讓她感受到了深深的失落:曾經聽話乖巧的女兒,為什麼就變了呢?
為了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工作人員将雙方約到了村委會進行調解,謝女士提出自己這些年和丈夫劉先生吃了不少苦,雖然自己有過錯,但也應得到一部分補償,隻要給自己20萬分手費,她就會同意離婚。
但劉先生卻認為,這場婚姻的破裂都是謝女士的錯,他可以将拆遷中屬于她的98000元人頭費交給謝女士,孩子以後撫養權歸劉先生,不需要謝女士支付任何費用,但要給20萬分手費是不可能的。
最終,兩個人決定各退一步,劉先生支付給謝女士10萬的分手費,兩個人從此一刀兩斷。調解結束後,謝女士表示分手後還是朋友,可劉先生卻轉身離去, 這段感情已經将他傷得太深,這樣虛僞的友情不要也罷!
其實可以看得出來,劉先生雖然老實木讷,不善于溝通,對謝女士還是非常忍讓的,妻子離家出走和異性同居四年,他依然在期望着對方回頭,換一般男人,估計早提着菜刀沖過去了!
可謝女士卻沒有體會到這個男人的用心良苦,反而把他的忍讓當成是縱容,一次次挑戰他的底線。謝女士想要追求真愛是個人選擇,但必須将自己的上一段婚姻結束,并做好善後工作,如此腳踏兩條船的行為,是不道德,也是違法的行為。
的确,每個女人對于愛情的需求不同,遇到一個适合的愛人也不容易,但無論如何,也希望大家能夠做到心中有杆秤,凡事也要多為身邊人考慮一下,莫要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讓身邊的人陷于痛苦之中。
大家對此事又是怎麼看的呢?你覺得這段婚姻失敗,劉先生和謝女士誰的責任更大?歡迎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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