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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深入實施興沈英才計劃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15 15:18:38

最高2000萬元資助創新團隊、對A類高層次人才給予每人500萬元獎勵、最高500萬元的信用貸款支持創業項目……記者5月9日獲悉,為加快推進人才強市建設,沈陽市發布《深入實施“興沈英才計劃” 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若幹政策措施》(以下簡稱“興沈英才計劃”),多部門迅速出台“硬核”政策措施“真金白銀”引育高端人才。

沈陽深入實施興沈英才計劃(實施興沈英才計劃)1

沈陽市科技局:技術團隊破解“卡脖子”技術,最高資助2000萬元】

沈陽市科技局黨組書記李瑩介紹,科技創新本質上是人才驅動。本次“興沈英才計劃”政策制定,充分突出科技人才在人才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讓有創新意願、有創新能力的科技人才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紅利。

突出引育高層次科技人才和團隊

在支持科技創新人才方面,每年引進25個左右能夠破解企業“卡脖子”技術的創新團隊,最高給予2000萬元資助、給予團隊最高500萬元獎勵;對産業發展具有關鍵支撐作用的戰略科學家領銜的“項目 團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項目資助。這是“興沈英才計劃”中含金量最高的政策。

在支持科技創業人才方面,聚焦提高科技企業增長率、科技成果本地轉化率,每年引進支持25個左右在沈轉化科技成果、創辦科技企業的人才團隊,視項目落地、實施情況,啟動階段最高可給予團隊1000萬元啟動資金,發展階段累計最高獎勵可達2000萬元。在支持引進海外人才方面,每年引進25個左右與我市企業開展合作的外國專家團隊,按業績貢獻給予團隊最高20萬元獎勵;對引進的海外人才按年薪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60萬元資助。

在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方面,每年支持100名左右40周歲以下的青年拔尖人才,給予每人最高50萬元項目經費、10萬元獎勵。這些政策條款,形成了對科技創新人才、科技創業人才、海外引進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體系,同時,更加注重“項目 團隊”的帶土移植。

突出科技成果轉化

促進成果轉化是科技創新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科技人才能力和價值的體現。“興沈英才計劃”首次設置了對中試平台的支持政策,以期通過中試平台建設,促進科技成果熟化轉化,政策提出将對中試平台的建設投入、中試服務費用、中試項目數量和質量、中試成果轉化效果等指标進行綜合績效評價,擇優對中試平台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重大項目可“一事一議”。

此外,“興沈英才計劃”保留了3.0版人才政策中反響較好的促進成果轉化的相關政策條款,比如,對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在我市轉化成果,按照技術合同費用5%的比例給予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補貼,每人(團隊)每年最高50萬元;對促成企業與高校院所簽訂技術合同的技術轉移機構,視企業實際支付技術合同費用情況,每個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根據技術轉移機構績效評價效果,擇優給予機構最高30萬元獎勵;每年遴選一批“服務之星”技術經紀人進行表彰,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突出創新平台建設

創新平台是吸引和培育高水平科技人才的重要陣地。全市1285個創新平台,彙集科技人才7萬餘名,其中,材料科學國家研究中心等6個國家級創新平台,集聚高層次和青年科技人才2000餘名。本次“興沈英才計劃”進一步加大對創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力求以一流平台引聚優秀人才。政策提出,積極争取國家級、省級創新平台,對新批準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給予500萬元支持;引進重大創新資源,根據市場化評估及投資規模,對落地的給予1000-3000萬元支持,重大項目“一事一議”;對新型研發機構,在培養集聚人才、服務企業創新、成果本地轉化、孵化創業企業等方面進行績效評價,達标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後補助;提升科創孵化平台功能,對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創新驅動助力示範園(區),按載體内入駐企業年度貢獻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沈陽市人社局:實施“四大工程”,制定人才政策大禮包】

沈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楊志宏表示,去年以來,按照沈陽人才工作總體要求,沈陽市人社局圍繞人才新政3.0,多措并舉培育人才,全年新增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5名,對24名中青年科技英才和14家單位給予獎勵資助,評選出10名“大工匠”、10名“優秀技術能手”,全市高層次人才池達到10051人;累計為4319名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1254.45萬元,為7413名高校畢業生和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發放首次購房補貼資金1.98億元。今年,沈陽市人社部門将圍繞落實市委、市政府“興沈英才計劃”部署,全力抓好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畢業生等人才隊伍建設,具體将實施以下“四大工程”。

海内外高精尖科技優才集聚工程

聚焦沈陽市主導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對符合沈陽市産業發展需要的新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對新當選的“兩院”院士等A類高層次人才,給予每人500萬元獎勵、100萬元科研經費、“一人一議”解決首套購房問題;二是每年支持5名左右為沈陽作出突出貢獻的B類高層次人才,給予250萬元獎勵、110萬元項目經費、150萬元首套購房補貼;三是每年支持50名左右來沈在沈的C類高層次人才,給予50萬元獎勵、70萬元科研經費、100萬元首套購房補貼。同時,我們将實施人才貢獻專項獎勵。根據人才作出的實際貢獻,對在沈陽市工作、上一自然年度依法納稅且年度工資薪金達到30萬元及以上的高層次人才( A.B、C類)、科技型企業中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科技創新骨幹人才,依據貢獻程度分類分檔給予獎勵,原則上資助3年。

産業人才支撐工程

按照沈陽市重點産業發展的技術需求,精準尋找技術和人才,持續編制《沈陽市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做到“按圖索骥”。一是根據沈陽市“老、原、新”20個重點産業鍊“龍頭”企業發展對人才的實際需求,采取“多方式”“點對點”“一企一策”方式,精準編制“龍頭”企業人才需求目錄;二是綜合考量沈陽市區域産業重點發展方向,編制具有區域特點的區域産業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三是根據沈陽市事業單位對各類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綜合考量重點行業特點,編制具有行業特色的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四是對按照目錄引進企業實際需求的人才,根據能力素質、緊缺指數、薪酬水平、貢獻程度等條件擇優分三年給予總計6至30萬元獎勵。同時,每年支持50名左右的優秀工程師,每人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青年後備人才儲備工程

着眼吸引儲備優秀的青年後備人才,圍繞購房、生活、創業、求職等實際問題,提供“一攬子”資助政策。一是按照博士畢業生7萬元、碩士畢業生4萬元、本科畢業生和技師2萬元的标準,實施高校畢業生和高新技術企業人才首次購房補貼。二是針對畢業後在沈首次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本科每月600元、碩士每月1200元、博士每月2500元的标準享受36個月的生活補貼。三是對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内的高校畢業生在沈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給予每年1萬元的創業場地補貼,期限為2年。四是為來沈求職、應聘的外地高校畢業生提供最長10天免費入住人才驿站的服務。五是開發800個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用于招錄畢業三年内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工作和生活補貼2800元,并為其繳納五險一金。

技能人才培養工程

着眼建設國家先進制造中心、落實“中國制造202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一大批高技能人才留沈來沈。一是對新引進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每月分别給予600元、800元和1000元生活補貼,最長發放36個月。二是對新引進非沈陽戶籍且在沈陽市首次購房的高級技師、“全國技術能手”和“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分别給予一次性10萬元、30萬元、50萬元購房補貼。對經全國評選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的分别給予一次性50和30萬元獎勵。三是對評審出的市級高技能人才基地和“雙元制”校企合作項目,給予50-100萬元補貼。四是給予新獲得技師、高級技師的企業職工分别給予3500元、5000元培訓經費。對完成新型學徒制培訓,獲得中級工、高級工等級證書的分别按照每人5000、6000元标準補貼企業。五是對獲得市級一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3名的選手,分别給予2萬元、1萬元、5000元獎勵;獲得二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3名的選手分别給予1萬元、6000元、3000元獎勵。六是對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當年度輸送100名以上畢業生進入沈陽市納稅企業,并與企業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企業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每名畢業生1000元的标準獎勵職業院校(技工學校)。

楊志宏表示,在“四大工程”基礎上,沈陽市還将進一步擴大三種權限:一是用人主體自主權。對市屬事業單位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突破本單位崗位職數限制,根據其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等,直接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二是企業人才認定權。在原有10家“鍊主”企業自主認定人才基礎上,繼續支持70家企業開展自主認定科技創新人才。三是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權。事業單位聘用的急需緊缺、業内認可、業績突出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等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

沈陽市工信局:培養創新型企業家,分三年給予每人15萬元專項支持】

沈陽市工信局局長張文哲介紹,在沈陽市委組織部人才辦的指導下,沈陽市工信局的主要人才政策是“重點培養一批創新型企業家,分三年給予每人總計15萬元專項支持。”為落實人才政策,沈陽市工信局制定《沈陽市創新型企業家認定實施細則》,依據《細則》實施創新型企業家政策。同時,創新型企業家政策于2021年進行了修訂,“修訂版”政策作相關調整和升級。

放寬企業家個人申報條件——

新政策僅對企業家任職條件進行了要求,即企業家本人在沈陽市行政區域内企業擔任董事長、總經理或法人職務兩年(含)以上及擔任技術副總經理職務三年(含)以上的企業家即可申報。取消了原政策中對企業家個人學曆、經曆、企業占股等一些基本條件的要求。

企業家所屬企業條件——

新政策對企業家所屬企業主營業務領域進行了明确,應圍繞“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和“新一代信息技術”20條産業鍊的重點産業領域;對企業經營情況及研發情況進行了明确,要求企業經營情況呈上升趨勢,滿足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應繳納稅額或銷售收入逐年增加、研發經費逐年增加、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逐年增加等相關條件。

調整支持方式——

新政策按照經認定後,下一年度向企業家所在企業給予每年5萬元獎勵資金,三年共計15萬元的方式進行政策支持。不再按照認定後對企業家給予創辦或領辦的企業貸款貼息及研修費用和交通費用補貼的方式支持。

沈陽市金融發展局:金融支持人才創業,推出“人才貸”“人才投”】

沈陽市金融發展局局長吳向國介紹,為加大對人才創業的金融支持,讓更多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型創業項目獲得資本助力,沈陽市《深入實施“興沈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若幹政策措施》中,提到了“人才貸”和“人才投”。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人才貸、做強人才投”是在2021年沈陽市金融局與沈陽市财政局聯合印發的《沈陽市創新創業人才項目金融支持實施細則》基礎上提出來的。

所謂“人才貸”,是指人才創業項目、高層次人才創新型創業項目,在符合金融機構授信條件情況下,可獲得由金融機構提供的最高500萬元的信用貸款,簡稱“人才貸”。

所謂“人才投”,是指在沈注冊并開展經營的創業投資機構,向在沈種子期、初創期高層次人才創新型創業項目提供直接融資服務,同時持有期滿24個月,簡稱“人才投”。

【鍊接】“人才貸”和“人才投”的申報主體及申請流程

關于“人才貸”:借款人可以選擇以個人或企業為主體向金融機構申辦“人才貸”業務。獲得“人才貸”資金的企業法人、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自然人股東或核心技術團隊領軍人須符合沈陽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創新型創業項目須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環保政策及沈陽市重點産業鍊發展要求。經認定後,獲得“人才貸”資金的高層次人才或創新型創業項目可作為申報主體申請貼息補助。補助标準按一年期市場報價利率的最高80%計算,補助期限累計最多36個月。

關于“人才投”:在沈注冊并開展經營業務2年以上的創業投資機構,當創投機構及其管理人取得中基協登記備案後,且實繳資本到位,對在沈成立5年之内的種子期、初創期高層次人才創新型創業項目提供直接融資服務單次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持有期滿24個月後,創投機構的管理人可作為申報主體申請獎勵補貼。補貼标準按實際貨币投資額10%計算,補貼金額每個機構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沈陽市科協:引導創新資源集聚,最高300萬元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設】

沈陽市科協黨組書記吳智豐介紹,沈陽市将聚焦主導産業、特色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以企事業單位創新需求為基礎,以項目合作為紐帶,引導院士、海内外專家、國家(省)級學會及海内外創新資源向高校院所及企事業單位集聚,深入開展項目研發、技術攻關、咨詢論證、學科建設、人才引進培養、國際學術交流等工作,建立健全專家與企事業單位合作的長效機制,為企事業單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提升核心競争力提供有力支撐。對與院士、專家、國家(省)級學會及海内外創新資源簽訂進站協議和項目合作協議的企事業單位,審批建站後統一以沈陽市人民政府的名義授牌。院士工作站建設周期為5年,支持經費總額最高300萬元;學會服務站建設周期為5年,每年支持經費最高30萬元;專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建設周期為3年,每年支持經費最高10萬元。

為助力建設學術交流平台,在沈陽市舉辦高水平人才學術交流活動的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可以申請經費補貼,按不超過活動總支出金額的50%給予補貼,每項活動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引進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專業論壇等永久落戶沈陽的企事業單位,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支持各類人才參加國際性學術會議、技術交流和研修深造,支持國際科技組織任職專家參與國際科技組織行政事務,對所需費用給予最高2萬元資助。

為推動創新創業,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沈陽市将深耕海智工作,織密海智工作網絡,做優做實海智雙創平台,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優質資源推動創新創業。支持企事業單位、産業園區等承辦中國沈陽海智創新創業大賽的國内、海(境)外賽區賽事、雙創主題論壇、項目對接會、科技成果展、創業培訓等活動,根據績效考核評估結果給予經費補貼;推動優質雙創成果轉化落地,對獲獎項目賽後在沈注冊成立企業,可獲最高30萬元創業落地孵化補貼。

另外,沈陽市還将推動沈陽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對有聯系海外科技團體和科技人員的穩定渠道以及吸引海外科技人才、技術、項目的創新創業載體平台,具備為引進人才或進駐項目、企業提供孵化加速、技術市場、咨詢培訓、知識産權、風險投資、國際合作等方面綜合服務能力的産業園區、科技園區、海外科研機構、海外科技團體、協會、科技服務企業等單位,可審核認定為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海外離岸創新中心、海外工作站。認定周期為三年,按照基本工作經費、項目落地經費及獎勵經費三個部分每年給予最高50萬元經費支持。(陶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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