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規範管理細則?關注【本頭條号】更多關于制度、流程、體系、崗位、模闆、方案、工具、案例、故事、圖書、文案、報告、技能、職場等内容,弗布克15年積累免費與您分享,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合同規範管理細則?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關注【本頭條号】更多關于制度、流程、體系、崗位、模闆、方案、工具、案例、故事、圖書、文案、報告、技能、職場等内容,弗布克15年積累免費與您分享!
16.2.1 合同協議管控職責對合同協議實施内部控制,企業應建立合同協議管理崗位責任制,确保合同協議的拟定、審批與執行分開,并互相制約與監督。企業中與合同協議管控有關的崗位及其職責權限,具體如表16-1所示。
崗位類别 |
主要職責 |
不相容職責 |
1.董事長 |
◆ 授權總裁代表企業行使合同協議相關職權 ◆ 簽署合同協議簽章授權委托書 ◆ 審批超出總裁權限的重大合同協議 |
◇ 審批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 審批總裁權限内的合同協議 |
2.總裁 |
◆ 審批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 審批企業主營業務格式合同協議 ◆ 審批各部門的合同協議文本 ◆ 審核超出各部門負責人審核權限的合同協議 ◆ 負責對外重大合同協議的談判與簽章 |
◇ 制定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 制定企業格式合同協議 ◇ 制定各部門的合同協議文本 ◇ 負責企業一般性合同協議的簽章 ◇ 審批超出本職權限的合同協議 |
3.法務部經理 |
◆ 審核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 審核企業格式合同協議 ◆ 審核各部門合同協議文本 ◆ 參與重大合同協議的談判 ◆ 審核企業合同協議台賬 ◆ 審核有關合同糾紛的法律訴訟文件 |
◇ 制定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 制定企業格式合同協議 ◇ 制定各部門合同協議文本 ◇ 參與一般性合同協議的談判 ◇ 設置企業合同協議台賬 |
5.各部門負責人 |
◆ 草拟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協議文本内容 ◆ 協助拟定企業主營業務格式合同協議 ◆ 負責超出業務經辦人員權限的合同協議談判 ◆ 初審業務經辦人員與合同對方拟定的合同協議條款 ◆ 監督本部門合同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 |
◇ 制定企業格式合同協議 ◇ 審核本部門的合同協議文本 ◇ 負責經辦人員權限内的合同談判 ◇ 在授權委托的範圍外簽訂合同協議 |
6.法律顧問 |
◆ 草拟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 草拟企業主營業務格式合同協議 ◆ 草拟企業重大或特殊合同協議 ◆ 監督、指導各部門起草及修訂合同協議文本 ◆ 查證拟簽約對象的合法身份及法律資格 ◆ 審查業務經辦人員與合同對方拟定的合同協議具體條款 ◆ 參與法律關系複雜的合同協議談判 ◆ 協助業務經辦人員依法簽訂、變更和解除合同協議 ◆ 檢查合同協議履行情況 ◆ 協助各部門處理合同協議中的糾紛 ◆ 負責合同糾紛的仲裁及訴訟活動 |
◇ 審核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 審核企業主營業務格式合同協議 ◇ 審核企業重大或特殊合同協議 ◇ 拟定各部門的合同協議文本 ◇ 參與一般性合同協議的談判 ◇ 與合同協議對方簽訂合同協議 ◇ 辦理合同協議變更、清結手續 |
7.業務經辦人員 |
◆ 對拟簽約對象進行資格調查 ◆ 與合同協議對方商讨合同條款,負責拟定合同 ◆ 在授權委托的範圍内簽訂合同協議 ◆ 定期彙報合同協議的履行情況 ◆ 與合同協議對方協商解決合同協議糾紛 ◆ 辦理合同協議變更、清結手續 |
◇ 拟定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 拟定本部門合同協議文本 ◇ 審核與合同對方拟定的合同協議 ◇ 在授權委托的範圍外簽訂合同協議 ◇ 對合同協議對方提起仲裁或訴訟 |
4.财務人員 |
◆ 調查拟簽約對象的資信狀況 ◆ 按照合同協議約定條款辦理财務手續 ◆ 按照合同協議約定條款收付款項 ◆ 按照合同協議約定條款履行賠償責任 |
◇ 拟定企業合同管理制度 ◇ 拟定企業格式合同協議 ◇ 辦理合同協議變更、清結手續 |
8.合同檔案管理員 |
◆ 設置企業合同協議台賬 ◆ 建立和保管合同協議檔案 |
◇ 審核企業合同協議台賬 |
9.印章管理人員 |
◆ 保管合同協議專用章 |
◇ 使用合同協議專用章 |
合同協議授權審批制度規範了企業合同協議授權審批權限,有利于防範和降低不規範合同協議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具體制度内容示範如下。
合同協議授權審批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明确企業合同協議審批權限,規範企業合同協議訂立行為,加強對合同協議使用的監督,防範和降低因合同協議的簽訂給企業帶來的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規範企業合同協議的拟定、審批及簽章工作,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有關規定,确保合同協議的順利履行,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第2章 适用範圍
第3條 本制度所稱合同協議指企業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或協議。
第4條 本制度适用于企業所有的書面合同協議審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約、協議、契約、意向書等名稱的規範性文件的審批。
第5條 本制度中所稱部門指代表企業洽談、簽訂合同協議的各業務、職能部門。
第6條 本制度中所稱業務經辦人是合同協議談判、簽訂及履行的第一責任人,并有責任保證合同協議最終文本與經各級審批後的合同文本在條款内容上的一緻性。
第3章 授權審批職責
第7條 合同協議分類。
1.一般性合同協議:合同标的在 萬元資金支出或 萬元資金收入以下的合同協議。
2.重大合同協議:合同标的超出 萬元資金支出或 萬元資金收入的合同協議。
第8條 企業對外簽訂合同協議均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代表企業行使職權。
第9條 總經理職責。
1.總經理審批企業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門的合同協議文本。
2.總經理負責企業對外重大合同協議的簽章,審核超出各部門負責人審核權限的合同協議。
3.總經理授權業務經辦人員代表企業簽訂合同協議。
第10條 法務部經理審核企業格式合同協議和各部門合同協議文本。
第11條 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1.負責草拟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協議文本
2.協助法律顧問拟定企業主營業務格式合同協議。
3.初步審核業務經辦人員與合同對方商定的合同具體條款。
第12條 法律顧問職責。
1.草拟企業主營業務格式合同協議或企業重大、特殊合同協議。
2.監督、指導各部門起草及修訂合同協議文本。
第4章 授權審批流程
第13條 原則上,在業務談判、雙方達成一緻意見後,各部門應盡可能使用企業制定的格式合同協議或部門合同協議文本。
第14條 法律顧問草拟的格式合同協議應經法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核批準後形成正式書面協議,變更程序亦同。
第15條 各部門草拟的合同協議文本應經法律顧問審查、法務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後形成正式書面協議,變更程序亦同。
第16條 業務經辦人員與合同協議對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協議,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初審、法律顧問審查後正式訂立合同協議,變更程序亦同。
第17條 業務經辦人員與合同協議對方拟定的重大合同協議,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初審、法律顧問審查、法務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訂立正式合同協議,變更程序亦同。
第5章 附則
第18條 本制度由企業法務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19條 本制度報總經理辦公室審議批準後生效。
第20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實施。
#弗布克##合同#
領取本資料的Word、PDF版完整内容方法:
1.本資源編号:1992。
2.關注 評論 轉發,然後私信“資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