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連續從教津貼?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李直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日前聯合印發了《東莞市民辦學校教師從教津貼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稿)》記者了解到,相比2015年的從教津貼實施辦法,此次修訂稿在領取條件和津貼标準兩方面有一定的調整新版實施辦法增加了對一定學曆或職稱的民辦教師增發津貼的内容,通過計算,民辦教師連續在民辦學校從教8周年以上,每年最高可領取1.5萬元從教津貼,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教師連續從教津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李直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日前聯合印發了《東莞市民辦學校教師從教津貼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稿)》。記者了解到,相比2015年的從教津貼實施辦法,此次修訂稿在領取條件和津貼标準兩方面有一定的調整。新版實施辦法增加了對一定學曆或職稱的民辦教師增發津貼的内容,通過計算,民辦教師連續在民辦學校從教8周年以上,每年最高可領取1.5萬元從教津貼。
連續任教不滿一年不予納入
在從教津貼領取條件方面,新版實施方法維持原規定的“須在東莞市民辦學校現任職學校連續任教滿一周年以上”的條件,同時增加内容:從2019年春季學期(對應發放年度為2019年上半年)開始,在東莞市其他民辦學校曾經連續任教滿一周年以上的可累計納入連續任教年限,在民辦學校連續任教不滿一周年的年限不予納入。
參照廣東省教師隊伍建設“十三五”規劃的學曆提高要求以及廣東省教師繼續教育規定要求,新版實施辦法規定:從2020年開始,幼兒園教師需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曆,小學、初中、高中(包括中職、技工)教師需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曆;從2019年開始,上一年度累計完成不少于12天或72學時的年度繼續教育任務,才能領取民辦教師從教津貼。
此外,參照省規定的教師水平評價标準,新版實施辦法還要求校級領導每周課時應符合相關規定,按《廣東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标準(試行)》執行。
加大差别化扶持力度
新版實施辦法保持原從教津貼基本标準不變,但加大了差别化扶持力度。按照新版實施辦法的規定,對民辦學校具有研究生學曆或碩士學位以上的教師,每人每月增發200元。對具有教師系列中級職稱的教師,每人每月增發100元;具有教師系列副高級職稱的教師,每人每月增發200元;具有教師系列正高級職稱的教師,每人每月增發300元。
同時,如果符合以下五個具體條件的民辦學校,其符合申領條件的教師從教津貼可在基本标準上上浮50%:民辦普通中小學的年收費标準不高于上一年度東莞市生均公共财政預算教育事業費(以市教育局公布的統計數據為準),已認定為普惠性幼兒園的民辦幼兒園和集體辦幼兒園;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上一年度教育年檢結果為“合格”,民辦中職學校須年檢結果為70分以上,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須被認定為“廣東省義務教育标準化學校”;普通中小學從2018年秋季開學起在校生規模不超過該校核定辦學規模30%及以上,2019年秋季開學起在校生規模不超過該校核定辦學規模10%及以上;民辦學校按時足額發放教職工工資,教師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的月平均工資(含寒暑假期間帶薪休假)不低于東莞市企業職工當年最低工資标準的2.5倍;民辦學校師生比不低于上級督導評估相關要求。
根據新辦法,假設某教師在東莞民辦學校連續從教8周年以上,每月500元;又具有研究生學曆或碩士以上學位,每月增發200元;獲得教師系列正高級職稱,每月增發300元;所在學校符合五個具體條件,每月增發250元,該老師每月可領取從教津貼1250元,每年最高可領取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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