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行業發展至今,業主與物業的矛盾已經日益突顯。前不久跟同事聊起了物業費,他所在小區物業費每平1.8元,整個小區屬于小低層沒有電梯,綠化面積少的可以忽略不計(綠化維護費用占支出較少),水電氣直接交給相應的單位,毛坯交付物業又不參與室内保修責任,消防方面設施設備是有,但是沒有消防聯動(消防維護成本大大降低)。這樣算來也就是人工成本居多,單從1.8元的物業費來算,其利潤點比上市物業公司的肯定要高不少。反觀我居住的小區,19年交付,小區内綠化面積較大(噴泉,人工湖,大型苗木,觀賞性小水系),園區燈光布置(路燈,觀賞燈,綠化内燈帶,小區外牆燈幕),消防肯定是聯動的(因為有裝修的切割瓷磚的灰塵大都能報警),打開家門口的消火栓(裡邊滅火器正常,巡查記錄看到三次一個月) ,電梯保養每月應該是兩次固定的一次臨時的(物業會在保養前發通知),智能化方面雖然很雞肋,但是單元門控制,聯系物業中心,家裡的智能終端都能實現,(這部分智能設備用電都是公共區域的),其次就是表面的保潔,和垃圾清運,還有保安,有一次看到保潔人員集合,目測有50人,小區35棟樓,也就4000戶大概,保安要麼是兩班導要麼是三班導,我們小區保安的年齡目測都是35歲以下,這樣算下來,我們小區的物業費2元還真是不貴,為什麼這樣說呢,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我去過我同事他家小區,雖然比他們貴兩毛錢,但是我覺得值[呲牙]。又查了下我們小區物業(上市公司)的公司之前的年報,推算(淨利潤除以總營收,可能公布數據不準确),像一般的規模較大的物業公司,投入确實比一些小物業公司要大的多。可能平時聽到的都是某某小區物業費便宜,但是對比一下,物業做了多少,才能知道值不值。物業屬于純服務行業,因為他們沒有實際的産品,在每個服務的節點才能看到他們的投入,加上現在的疫情,全員核酸社區的政府工作人員都是占一邊,實際像維護秩序,布置場地,甚至掃碼的都是物業的。像有些物業做的好的真是需要支持支持,剛又查了查物業法内物業的服務範圍(1.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2.公共綠化的維護;3.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4.公共區域的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服務;5.物業使用中對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等義務;6.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賬務管理;7.物業服務和物業檔案的保管;8.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其實從另一個層面來說,也許是業主對物業期望過高造成對物業不滿,取消物業肯定得有一個組織能取代它時才有可能取消,像業主委員會自治的小區,說實話都是前幾年可以,慢慢就變味了,我們這裡有一個特别有名的小區,把當時物業趕走,業委會自治,結果三四年時間維修基金套完,園區管理極不專業,導緻業主不滿運行不下去,重新選聘物業都沒有公司敢接。
“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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