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紅河邊境管理支隊勐拉邊境派出所接到轄區村民白某的報警電話,稱前幾天自己在地裡幹農活時撿到一隻受傷的貓頭鷹,帶回家養了幾天,目前傷情已明顯好轉,想請派出所民警幫助将其放生。
“今天已經第6天了,貓頭鷹已經明顯好轉,可以在鳥籠裡自由活動了,就想着把它交給派出所。”村民白某說,7月22日一大早,準備到地裡幹農活時,發現樹下有隻貓頭鷹,知道它是益鳥,是保護動物。剛開始以為它在此覓食,嘗試着想把它趕走,但一動不動。于是走過去把它抱起,試着放生,但這隻貓頭鷹撲騰撲騰幾下,就是飛不起來,再仔細一看,它的翅膀根部受了傷,于是就把貓頭鷹抱回家中飼養。
勐拉邊境派出所民警從白某手中接過貓頭鷹時,對白某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表示贊揚和感謝。民警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将貓頭鷹捧在手心,對全身進行仔細查看,确定受傷部位都已恢複。當即聯系金平縣森林公安局,擇時将其放飛,回歸大自然。
據了解,貓頭鷹别名“鸮”,夜行性鳥類,是捕鼠的能手,大多以鼠類為食,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眼周的羽毛呈輻射狀,面形似貓,因此得名為貓頭鷹。
移民管理警察呼籲廣大群衆,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若在路邊發現野生動物請注意自身安全,及時報警。
雲南網通訊員 張弛 鄒昌義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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