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顔值食用鹽排行榜?閱讀提示近段時間來,充滿異域風情的各種“網紅”進口鹽,在電商平台十分火爆盡管價格是普通食鹽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但仍有不少消費者趨之若鹜對此,有業内人士指出,廣大消費者要樹立正确的消費觀念,審慎看待“華麗外衣”下的“網紅鹽”等網紅商品,不要輕易上交“智商稅”,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高顔值食用鹽排行榜?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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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來,充滿異域風情的各種“網紅”進口鹽,在電商平台十分火爆。盡管價格是普通食鹽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但仍有不少消費者趨之若鹜。對此,有業内人士指出,廣大消費者要樹立正确的消費觀念,審慎看待“華麗外衣”下的“網紅鹽”等網紅商品,不要輕易上交“智商稅”。
一瓶200克研磨版的喜馬拉雅純天然岩鹽售價為58元,454克包裝的法國灰鹽标價108元,一瓶113克的美國夏威夷黑鹽标價148元……價格是普通食鹽的50倍左右。最有名的法國鹽之花,網上的售價在每克0.5元~1.5元之間,也就是普通食鹽的70倍~200倍。
近日,《工人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充滿異域風情的各種“網紅”進口鹽,在電商平台十分火爆。這些“網紅鹽”均以“天然”“特定原産地”“含有特殊礦物質”等為“賣點”,号稱可補鈣補鋅“營養更均衡”,天花亂墜的廣告宣傳令其身價倍增。
這些“網紅鹽”是真有奇效,還是在收取消費者的“智商稅”?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在營銷時打擦邊球
“這些色彩瑰麗的‘網紅鹽’撒到食物上,令人賞心悅目。”重慶時尚人士吉峰這樣對記者說。
業内人士指出,從市場角度來說,“網紅鹽”就像飲用水一樣,隻要标注清晰明确,不存在虛假宣傳或者誘導、誤導消費者的情形,沒有危害食品安全,都應許可其存在,由消費者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或喜好自主選擇。
“相比于追求新奇的‘網紅鹽’,我們更應學會閱讀食物的營養标簽,注意減少鈉的攝入,追求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重慶體育局營養學博士李文建研究員說,應注意一些“網紅鹽”在營銷時打擦邊球。
記者發現,不少商家在銷售“網紅鹽”時,都會打出“天然有機認證”“富含礦物質”等标簽。“網紅鹽”打破了人們對鹽的認知,大都宣稱含有豐富微量元素,甚至能調節人體的酸堿平衡。
以喜馬拉雅玫瑰鹽為例,商家宣稱該鹽在兩億五千萬年前形成,純天然無污染,含氯化鈉98%以上,包括鐵、鈣、鎂、鉀、鋅、矽、銅等80多種人體所需的礦物質,是名副其實的鹽中之王。“就算這些都是真的,但很多微量元素人體并不需要,甚至對人體并無益處。”李文建說。
除了高大上的玫瑰鹽,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還有喜馬拉雅鹽調味品,1瓶價格在50元左右,号稱口味新組合,嚴選原料匠心搭配,輕松搞定各種中西美味。有橘子組合、檸檬組合等,一些包裝瓶配置有可調節的研磨器,有細、中、粗三種顆粒,号稱能現吃現磨,噱頭感十足。
“吃鹽補鈣”不靠譜
此外,還有商家聲稱喜馬拉雅玫瑰鹽比普通食用鹽更天然或更純淨。對此,重慶大坪醫院主任醫師李慶說,事實上,在當前的食品世界中,“天然”這個詞意義不大。
據了解,食用鹽主要包括海鹽、湖鹽、礦鹽,分别來自海水、天然鹵水、地下鹽礦床。所有食用鹽都是自然的,而非人工合成的。食用鹽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鈉,隻要純度達标,不同産地的鹽營養成分和價值沒有太大差别。
此外,業内人士指出,“吃鹽補鈣”的說法更是有悖科學,自相矛盾。事實上,多吃鹽不僅不能補鈣,反而會導緻鈣質流失。食鹽含有鈉離子,而鈉和鈣在人體中代謝是有聯系的,它們由同一種分子調節。鈉攝入量過多的時候,身體會努力排鈉,同時會增加尿鈣的排出量。因此,“吃鹽補鈣”不靠譜,很容易誤導消費者。
李慶認為,鹽裡的微量元素可以忽略不計(加入的強化劑除外),畢竟每天食鹽攝入量太低。按照《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标準》,食鹽不允許添加除碘以外的營養強化劑。至于鈣、鐵等礦物質,通過吃鹽來攝入是不靠譜的。鹽隻是調味品,不是保健品,不需要關注太多成分,隻看“營養成分表”中的鈉、碘就足夠了。
事實上,重慶市消委會近日對重慶市面上流通的8個品牌、共計27組食用鹽樣品進行比較試驗,對比試驗主要針對食鹽樣品的理化指标、衛生指标、營養強化劑和主成分含量等20項指标進行測試。測試結果顯示,27組樣品均未測出鋅,有4組樣品測出有硒,有18組樣品測出有鐵,有23組樣品測出有鎂,有22組樣品測出有鈣。雖然硒、鐵、鎂和鈣這些微礦物質元素對人身十分有益,但從測試結果看,無論鹽的檔次與價格高低,其微量的礦物質元素含量都十分有限,因此通過食鹽來補充礦物質元素作用微乎其微。
不要輕易上交“智商稅”
“為補充礦物質元素而特意選擇微量營養強化鹽沒有必要,建議消費者不要輕信商家的宣傳口号。”重慶市消委會相關人員說,測試還揪出一家“挂羊頭賣狗肉”的食用鹽品牌,宣稱自家為海藻加碘鹽,但實際是添加碘化鉀和海藻鮮味液,該品牌已經被約談處理。
“‘網紅鹽’不過是利用部分消費者好奇、嘗鮮乃至迷信外國商品的心理,用模棱兩可、華而不實、誇大其詞的廣告宣傳推銷産品,對其不可等閑視之。”重慶渝中區市場監管局四級調研員張載榮說,一方面,監管部門、平台要依據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約束、規範商家的不實宣傳,嚴格查處違規營銷行為;另一方面,廣大消費者也要樹立正确的消費觀念,審慎看待“華麗外衣”下的“網紅鹽”等網紅商品,不要輕易上交“智商稅”。
李文建建議,監管部門既應強化監管,嚴查違規營銷、欺詐誘導等違法行為,同時也要注重科普宣傳,讓更多人知曉“網紅鹽”與普通食鹽的功能并無二緻,進而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讓人們明明白白地消費,不要掉入消費陷阱。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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