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安
勸君莫食三月鲫
萬千魚仔在腹中
全體富陽人注意啦!
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
是我區今年的禁漁期
可總有人還是偏偏心存僥幸
妄想偷偷捕魚
甚至還采取了法律明文禁止的電魚行為
民警告誡:
你的行為可能構成犯罪!
案例回顧
(案例一)
4月18日晚10點左右,湖源鄉的汪某約上了朋友何某,打算去湖源溪轉轉,看看有沒有機會能用電瓶電到魚。兩人穿着防電一體式的衣服,攜帶锂電一體機、竹竿、網兜等捕魚設備前往壺源溪雙壩大橋附近進行電力捕魚。
萬萬沒想到的是,剛電魚沒多久,兩人就被湖源鄉禁漁期專職巡查員抓住了。民警到達現場後,收繳了汪某、何某部分漁獲物及作案工具。目前,兩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二)
4月25日淩晨2點,常安鎮村民徐某因家人想吃魚,想着野生的比市場上買的要新鮮,于是穿着防電一體式的衣服,攜帶各種電魚的裝備來到湖源溪進行電力捕魚。
可沒想到,哪怕是大半夜,民警也照樣“營業不打烊”,被常安所夜巡民警抓個正着。被抓時,人贓并獲,徐某身邊還放着一桶剛被電獲的鲢魚、石斑魚、鲫魚等漁獲物。
目前,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電捕魚對生态環境的危害有多大?
(1)電魚會直接導緻魚類喪失繁殖能力
(2)電魚會直接導緻水體污染
(3)電魚是高危作業行為,緻死案例數不勝數
(4)電魚直接對人類賴以生存的水資源産生較大威脅
法律鍊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禁漁區、禁漁期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别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采用非法電魚的方式捕撈是一種滅絕性
掠奪性的捕撈方法
嚴重破壞江河湖泊中的漁業資源
是非常不可取的!
請大家一定要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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