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要求增加養老金,要求發放退休金,說得最多的還是農民對國家的無私奉獻,那就是交公糧。
說交公糧是無私奉獻,那是因為這個公糧在當時叫“征購”。“征”便有“征用”的含義,是無償的“征用”。在農村叫交公糧,其實交的就是農業稅。它是農民一直依靠種植糧食給國家繳納部分糧食來抵稅,也就是所謂的“皇糧國稅”。當時交糧是按當地生産隊的土地面積下達任務,由生産隊統一繳納。
我國在八十年代初将集體土地分産到戶,農民的土地又分為兩塊:一是承包地,一是自留地。承包地是按每戶的土地面積交納公糧,交了公糧,也不付糧款,而是農民義務的;自留地收的糧食不計入公糧範疇,即它是農民的口糧和菜地。
對于糧食,國家定有統一的收購價格。一般來說,農民都是在居住的鄉糧站集中交納。
那些順利通過了糧食驗收的,還有找了路子也讓把糧倒進“國庫”的,他們拿着交糧的三份完稅單,面露喜色;還有超交的糧食,按每斤0.12元(小麥)也付了錢,補貼家用的錢有着落了。
1997年國家取消了交公糧,改為“以錢交糧”,即“三提五統”。對于現在的年輕人沒有是沒有交過公糧,也就沒有見過交公糧的那場景。
如今那些曾經交了公糧,做了貢獻的老農們老了。有的已經入土了,還沒有享受到改革的政策“紅利”;仍然健在的還翹首似盼等着國家發放退休金。
那年那月,交公糧的那件事,老農民至今說起還津津樂道,總覺得這是他們對國家作出的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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