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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d頂級大主播

遊戲 更新时间:2024-05-11 12:58:15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諸未靜、實習生葉子淩;南方财經全媒體 記者馮戀閣 上海、廣州報道

因為在直播間即興演唱了幾句《向天再借五百年》歌詞,知名遊戲主播PDD(本名劉謀)成為了一個著作權侵權的典型科普案例。

7月7日,他再次公開道歉,稱目前經過和版權方律師的友好溝通,已經獲得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詞曲作者的諒解,“今後将更加注重版權問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試圖探讨其中的平台責任,實測五家主流直播平台,他們在預防主播唱歌侵權方面,做得怎麼樣?

記者評測

參照各大應用商店下載排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用判斷抽樣的方式選擇了五家主流的直播平台進行測評,包括虎牙、鬥魚、抖音、快手、哔哩哔哩。

pdd頂級大主播(從知名遊戲主播PDD侵權說起)1

(圖說:五大主流直播平台規範主播唱歌情況(2022)。)

實測結果顯示,前述5家主流直播平台均設有專屬的曲庫。主播如果想要在直播間唱歌,可以通過APP内的音樂曲庫點播歌曲。

以抖音舉例,一旦選擇直播功能後,可以在“互動功能”中選擇“音樂”,就可在曲庫中點播相關歌曲,如周傑倫的《簡單愛》《一路向北》《彩虹》等。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曲庫中的歌曲一般是由平台為滿足用戶需求而集中采買,屬于有權使用。

不過,當類似PDD這樣的主播在直播間演唱了曲庫之外的歌曲時,平台能夠及時甄别到這些侵權行為并做出相應的合規指引嗎?

21記者7月7日至8日實測發現,鬥魚在用戶與客服機器人的聊天窗口中預設了關于版權問題的回答,“如主播播放未授權音樂,平台會通過直播間彈幕提醒對主播進行提示及扣分處理”。虎牙則支持主播通過連接第三方APP播放音樂,其人工客服提醒記者,由第三方APP播放的部分歌曲可能涉及侵權,另一位客服則表示“目前暫無具體标明,建議主播時刻留意自己播放的歌單”。抖音人工客服建議主播事先獲得版權商的許可,否則系統會核實侵權情況并封禁直播間。快手人工客服則直接表示,不建議主播使用曲庫外的歌曲

同時,各大直播平台在平台規範上也做了一些兜底舉措。虎牙、抖音、快手、哔哩哔哩都在直播規則上明确強調“禁止傳播未授權内容”;虎牙、鬥魚、快手和哔哩哔哩專設了侵權舉報的投訴界面或投訴郵箱。除此之外,抖音還設立了“原創者聯盟”維權保護計劃,避免平台作者的原創作品被第三方平台違規搬運。

“網絡侵權具有多發性、隐蔽性,而相比海量網絡内容,權利人事實上也不可能監控到每一個平台,難以及時、完整取證。”夏海龍直指權利人的維權困境。在此背景下,他表示對平台而言,借助于“避風港原則”,平台隻要及時處理侵權投訴、下線侵權内容,一般不需要承擔責任。

平台責任

不過,一旦對簿公堂,雖然在直播中演唱或使用侵權歌曲的是網絡主播,但大部分時候被起訴和追責的是直播平台。

以“直播 &歌曲&著作權”為關鍵詞,21記者在法律大數據檢索平台“把手案例網”檢索發現,在29個結果中,除去15份案情無關的文書,在餘下的14份類似案情文書中,被追責的均是平台。

司法實踐中,平台為什麼難以适用“避風港原則”?

我國在2006年出台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首提“避風港原則”,參考國際通行做法,構建“通知-删除-轉送-反通知-恢複”的網絡著作權侵權處理流程。“避風港原則”将平台區别于平台用戶,平台隻要履行“通知-删除”義務,就可以駛入避風港,不用為用戶的上傳行為承擔責任。

2019年審結的鬥魚公司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的著作權糾紛一案中,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認為,鬥魚并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法院分析認為,“避風港”原則适用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僅提供自動接入、自動傳輸等網絡服務,這意味着提供者不會因為用戶的侵權行為獲利。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網絡服務平台在接到權利人通知後及時采取删除内容等措施,則可以免責。

法院查明的事實表明,每一位在鬥魚平台直播的主播,均需要與平台簽訂《鬥魚直播協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鬥魚雖然不參與創作,但依然享有直播産生的知識産權。法官在裁判文書中寫道:“公司不僅是網絡服務的提供者,還是平台上音視頻産品的所有者和提供者,并享有這些成果所帶來的收益,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其在獲悉涉案視頻存在侵權内容後及時删除了相關視頻,但也不能就此免責。”

在本案中,鬥魚平台抗辯的理由還包括直播的即時性和随意性,認為這種特質使得平台難以及時發現侵權内容并删除。法院以權利義務相匹配為理由駁回了這一觀點:“直播方在直播期間的所有成果的全部知識産權及相關權益均由鬥魚公司享有......公司不應一方面享受利益,另一方面又以直播注冊用戶數量龐大及直播難以監管而逃避審核、放棄監管,放任侵權行為的發生,拒絕承擔與其所享有的權利相匹配的義務。”

鬥魚與音著協的糾紛之外,在2021年審結的鬥魚公司與麒麟童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龍樂世紀公司與廣州華多公司(YY直播)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也不難看見相似的結論。

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杭州辦公室曾祥欣律師在接受21記者采訪時介紹,在現有階段,平台需要做到發現主播播唱未授權音樂,盡到及時通知和删除侵權作品的責任。而在理想狀态下,如達到類似于視頻平台YouTube的content ID技術,使用shazam這樣的聲紋識别技術,就能識别主播未授權使用的行為,并進行警告和掐斷直播等操作。

拷問商業模式

PDD此次侵權風波,背後折射的是國内包括秀場、遊戲直播等在内的泛娛樂直播的增長乏力。

5月17日,虎牙公司公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财報。财報顯示,2022年第一季度,虎牙公司總收入為24.6億元。在非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該季度歸屬于虎牙公司的淨利潤為4660萬元。

營收構成方面,2022年第一季度,虎牙公司來自于直播的收入為21.52億元(3.39億美元),來自于廣告和其他業務的收入為3.13億元(4940萬美元)。其中,廣告和其他業務的收入較2021年同期的2.13億元增長47.2%。而直播收入,較2021年同期的26.05億元同比下降5.4%。

第二天,鬥魚發布了2022年Q1财報。據财報顯示,鬥魚該季度總營收為17.96億元,毛利潤為2.44億元,對應毛利率13.6%;非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淨虧損為5250萬。

鬥魚2022年一季度平台移動端MAU為5510萬,2021年同期為5910萬,有所下降。

具體在業務方面,鬥魚2022年第一季度的直播服務營收為17.272億元,較2021年同期的21.53億元同比下降16.6%。廣告和其他收入為6840萬元,同比也有下滑。

業内人士分析,泛娛樂直播的天花闆已經到來,随着政策的收緊,未來的營收和合規壓力較大。

艾媒咨詢CEO張毅向21記者分析,用戶因主播唱歌而打賞的消費并非剛性需求,同時需承擔較大的法律風險,“僅通過優美的歌聲對普通主播産生欣賞的打賞驅動力不是太強。”

“過去多年,我一直秉承的觀點是:娛樂型的主播,如果不是因為真才實幹,他(她)的持續性是有限的,所以大部分泛娛樂主播,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不是唱歌,而通過語言、動作、擦邊的信息去刺激荷爾蒙,從而讓觀衆打賞。”他進一步指出,在此基礎上,絕大部分該類型主播都不具備原創音樂的能力,因此在使用别人已成名的歌曲時,容易侵權。

泛娛樂主播和直播平台,未來該往何處轉型?

“無論如何轉型,都一定要解決别人的需求問題,讓别人獲得價值,讓消費者願意為價值而買單,這是最重要的。”張毅建議,主播可以從物質價值和精神價值兩方面增強觀衆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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