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拾書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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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生活不容易,可人和人的相處更不容易,不管是親戚朋友,還是愛人同學,好起來時可以兩人同穿一條褲子,鬧翻後可以老死不相往來。
《菜根譚》中有這樣一句話,“使人有乍交之歡,不若使其無久處之厭。”大概意思是說,乍見之歡,不如久處不厭。
那麼,與人交往,你是選擇能給你一時快樂的人還是選擇久處不厭的人?如果是我,我會選——久處不厭。為什麼?因為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所謂好的關系,好的感情,最直接、最關鍵的載體,就是相處。相處也往往最能體現出兩個人的關系程度。
仔細想想,你是否遇到或者聽到過這樣的事?
很多時候,也許我們會因為别人的一點好,就掏心掏肺,把對方當作知己。可當某天突然發現自己被騙了,卻又怪自己識人不清。俗話常說,“交友貴在質量,不在數量。”交到好的朋友,受益一生,交到不好的朋友,隻會為自己帶來各種麻煩。
記得以前有位同事和我分享過一個她的經曆。她說,她這個人交友最大的缺點就是不太會識人。她剛工作的時候,租房的小區裡有個和她年齡相仿的鄰居,對她很是關照,經常幫她做一些生活上的瑣事。
久而久之,她覺得這是個值得交好的朋友,于是,就“掏心掏肺”,把對方當做知己。可不久後,那個鄰居不知道什麼原因一聲不響的就搬走了,她聯系了許久也沒聯系上。
大概半年後,她突然接到一個網貸公司的催債電話,她感到奇怪,又想起那個鄰居曾經問她要過一些敏感的資料,就連忙打電話前去詢問,電話卻顯示空号,發微信也才發現自己被删除拉黑了。
無奈之下,她報了警!後來,在警察的告知下,她發現原來并不止她一個受害者,那個她曾經認為的"知己"利用同樣的方法騙了很多人,有幾個女生甚至被他騙了色!
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現在的社會複雜,人心也很難測,人和人相處,真誠更是難遇。兩個人能否成為知己,不一定說要認識很久,但一定要足夠了解。同事之所以被不法之人利用,也都是因為彼此的了解過于片面,就把心“交給人家”。
當我們選擇和一個剛認識幾天而且也經常幫助我們的人深交時,最好還是要足夠了解,不要草草的決定,然後匆匆的收場,到最後,也許會兩敗俱傷,傷人傷己。
就如前不久張雨绮和袁巴元因離婚互撕鬧得沸沸揚揚的事,兩人當初相識70天就閃婚,結婚後沒幾年卻又離了婚。娛樂圈分分合合的不少,但鬧成如今這個場面,也是令人唏噓。
其實,人與人交往,不管是親情、友情,還是愛情,最好的關系就是久處不厭。就像那句話說的,“經曆了生活的起起伏伏,看過了身邊的來來往往。 才明白,乍見之歡的激情纏綿,終究抵不過久處不厭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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