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齊陵鎮劉家營村西,前李村東約60米處有一古墓。現在是在臨淄區農林局的苗圃院子裡。墓高12米,周長60米。墓為土墓,西坡陡峭,相傳這就是春秋時期齊國的黔敖墓。
提到黔敖墓,就要提到它的主人黔敖,就要談到那個著名的“不受嗟(jiē)來之食”的故事。黔敖是春秋齊莊公時期的大夫、貴族。據《禮記·檀弓下》原文記載,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屦,貿貿然而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惟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斯也!”從而謝焉,終不食而死。曾子聞之,曰:“微與!其嗟與,可去,其謝也,可食。”
意思是齊國有一年鬧大饑荒,死人無數。大夫黔敖,便在路旁設棚赈濟逃難的人,有一天,來了一位逃荒的齊國人。隻見這人步履維艱,餓得快走不動路了。黔敖立即左手拿起一塊食物,右手舀起一瓢湯粥,盛氣淩人地說:“喂,來吃吧!”那個逃難的人擡起頭來,堅強的說:“我正因為不吃這種喚來的食物,才到了今天這種地步!”黔敖聽後趕快向他道歉。但是,那人卻因為黔敖侮辱了他的人格,始終沒有吃他的食物,随後便餓死了。這就是“不受嗟來之食”的典故。
對這個故事,曆朝曆代有很多人持不同觀點,一方認為:在精神追求和物質追求之間,前者高于後者,在兩者不能相全的情況下,甯可舍棄物質而保持精神的高潔;另一
方則認為:有生命才談得上骨氣,一旦沒了命,又何談骨氣?孔子的弟子曾子則認為:
黔敖無禮傲慢地向他施舍的時候,當然要拒絕吃他的東西,而當黔敖道歉以後,就應該
去吃了,為人處事要視情況而靈活應變。各種觀點不一而足,幾千年來争執不休、難分
伯仲。
其實這個故事要告訴我們:人世間,貧富、地位等很多東西可以不平等,但生命是平等的,每個生命都值得尊敬,人的尊嚴何等重要,人際交往時必須互相尊重。這也值得今人反思,做慈善不能過于高調,需要尊重對方而不能以施舍的方式對待他人。
“嗟,來食!”當一個善人以這樣的态度施舍時,對方未必接受,因為他未能顧及對方的尊嚴。由此,後來形成了“嗟來之食”的成語。它原指憫人饑餓,呼其來食。後來的意思是帶有傲慢、瞧不起人的一種施舍。嗟,不禮貌的招呼聲,相當于“喂”。後來還有“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的說法,出自《後漢書·樂羊子妻傳》: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與妻。妻日:“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污其行乎!”,意思是有志向和氣節的人,會時刻保持自己的志向和氣節,縱然在危機的時刻,也能恪守己道,保持尊嚴。
《孟子》說:“敬人者,人恒敬之。”如果希望得到他人的尊敬,首先就要尊敬他人。尊敬是相互的而不是單方面的,所以應“禮尚往來”。禮及其所要表達的敬重之意都是相互的。被尊重,不是富貴者的特權,而是所有人的權利。隻有相互尊重,才能使人際關系融洽和諧。
那如何表現敬重之意呢?答案是:依禮而行!《禮記·曲禮上》說:“夫禮者,自卑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而況富貴乎?”在古人看來,禮體現的是自我謙卑以尊重他人。所以,謙虛便是禮敬的題中應有之義。 孔子就是這樣的典範。孔子“自卑而尊人”的守禮遵禮,也赢得弟子們的格外尊敬。在弟子眼中,孔子是“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的長者,雖“望之俨然”,然而“即之也溫”,不由得對孔子“中心悅而誠服”。
反觀現在,社會文明不斷進步,公民文明素養不斷提升,但有一些人,以所謂“個性自由”為借口,丢掉了做人的最起碼的素養,不知道感恩,不懂得尊重,也不會謙讓。這或許是我們一味追求分數而忽略了人格教育的惡果。一個缺乏教養、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即使有高學曆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所以應該讓孩子從小就要學會尊重他人,培養他們内心敬重、互相尊重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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