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将對我國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說到“有組織犯罪”,可能很多人的腦海裡都會蹦出一個詞——掃黑除惡,自然而然想到了之前大熱的電視劇《掃黑風暴》。到底什麼是有組織犯罪?觸犯這部法律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順義法院刑庭副庭長蔡秀、政治部幹警安楊和您一起《法眼看劇》,了解新法。
什麼是有組織犯罪?
劇情回顧
監察幹部:高明遠,現在所有的人證,所有的口供都指向了你。這有兩份文件,是董耀和陳建波的供詞,他們都共同指認你在14年前分别指使他們謀殺麥自立以及掩埋屍體。
高明遠:你們辦案不是應該講動機嗎?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我為什麼要去殺他,你們給我個理由。
看劇有疑
電視劇《掃黑風暴》中,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中江省綠藤市,排除萬難、剝繭抽絲,将盤踞在中江省綠藤市30年,以高明遠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惡勢力團夥一網打盡。1988年至2018年案發,這個組織及涉案被告人共實施違法犯罪事實54起,涉及罪名14項,造成6人死亡,30人受傷的嚴重後果。這是不是典型的有組織犯罪?
法官釋法
《掃黑風暴》中高明遠表面的身份是綠藤市知名企業家,實際控制着很多集團公司,但他号稱是綠藤市“地下組織部長”,從局長到副區長,再到副省長都是他的座上賓,整個綠藤市都在他的控制之下。法律上如何認定他的犯罪集團的性質呢?
《掃黑風暴》中,高明遠犯罪集團的組織結構比較緊密,人數較多,骨幹和主要成員就20多個;有比較明确的組織者、領導者,也就是高明遠。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比如他所謂的“幹女兒”鄭毅紅。另外,雖然劇中沒有明确說有什麼嚴格的組織紀律,但是在高明遠要活埋副區長的那場戲中可以看出違背他的意志将要受到怎樣的懲罰。
劇中,綠藤市所有重要項目,高明遠都是表面上一直在修身養性做慈善,正常參與競标、座談會,實際上如果得不到,他會不擇手段,甚至殺人、綁架、恐吓,逼迫中标企業放手。
高明遠集團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被稱為“現金王”的拆樓老闆實際是他的手下;讓國家工作人員為其提供非法保護更典型了,從公安局副局長,到主管房地産市場的副區長,甚至副省長,都為他提供保護,甚至成為了他的傳聲筒。所有這些,都符合反有組織罪法規定的屬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情形。
“菜霸”——老百姓身邊的毒瘤
劇情回顧
楊東:菜車都到了嗎?這邊和東市各半,保持平衡。千萬别讓那些小商小販動手腳。最近有沒有不老實的呀?
手下:東邊有幾個菜販,他們自己種菜自己賣,他們賣菜都沒通過我,倒是量不大。
楊東:這不是量大不大的問題,你得讓大家都明白,在綠藤市賣菜必須要經過我楊東的許可,這是規矩。
手下:弄他。
看劇有疑
《掃黑風暴》中的楊東是綠藤市的“菜霸”,菜市場上商販每天該賣什麼菜、賣多少錢,都得按照他的規定來;菜販賣自己種的菜也要受他控制,否則就會“吃不了兜着走”。楊東團夥是何性質的組織?
法官釋法
普通老百姓可能不一定會了解重大項目招投标,但是日常生活中拆遷安置、村委會選舉,甚至是買菜賣菜都受人控制,就能感受到黑惡勢力的猖狂了。法律上如何定性這樣的“菜霸”組織呢?
《掃黑風暴》中的“菜霸”楊東,開始是帶着一幫小弟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綠藤市菜市場内為非作惡、欺壓菜販,擾亂社會秩序、經濟秩序,屬于非常典型的反有組織犯罪法中的惡勢力組織。但是楊東本身是高明遠黑社會組織集團的主要成員,所以他所領導的惡勢力組織是高明遠領導的黑社會組織的一部分。
楊東的原型是海南昌江特大涉黑組織的黑老大黃鴻發,他是以商養黑、以黑護商。他們這個團夥以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暴力手段,對昌江地區的礦鐵、娛樂場所、農貿市場、土建工程等十多個行業領域形成非法控制或者強勢壟斷,時間長達30多年,是非常典型的有組織犯罪。
舉報有組織犯罪,安全如何保障?
劇情回顧
何勇:我代表省公安廳,代表專案組,代表中央督導組,向大家鄭重承諾——如果你受到犯罪分子的侵害,隻要你敢站出來舉證,有一起查一起,有十起查十起,絕不放過一個犯罪分子。
看劇有疑
劇中人何勇作為省公安廳“915”專案組的組長,決心拔除紮在綠藤市身上的毒刺——代表黑惡勢力的一座爛尾樓“八通樓”,并希望市民和受害者放下顧慮,提供黑惡勢力的犯罪證據。舉報者的安全如何保障?
法官釋法
偵破案件需要大量的證據,但是在偵辦涉黑案件中遇到的最大難題就是取證。很多受過黑惡勢力威脅、傷害的人敢怒不敢言,怕被報複。綠藤市流傳着一句話:八通樓不倒,綠藤沒個好。拆樓是拔刺,還要對舉報人提供保護,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保護、獎勵舉報人,在多部法律中都有規定。反有組織犯罪法規定,國家依法對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保護。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有組織犯罪。對舉報有組織犯罪或者在反有組織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證人、鑒定人、被害人、舉報人等相關人員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具體有哪些呢?法律列舉了包括不公開個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禁止特定人員接觸,對人身和住宅專門性保護,變更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單位,還包括其他必要措施的兜底規定。
在一些黑惡犯罪查辦的過程中,部分未成年人也參與其中。對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有組織犯罪案件,法律規定雖然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适用死刑,可以從輕、減輕處罰,但還是要預防為主。反有組織犯罪法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防範有組織犯罪侵害校園工作機制,發現涉及有組織犯罪行為的,及時采取措施并報告公安機關。
根據法律規定,發展未成年人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實施有組織犯罪,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參加有組織犯罪組織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犯罪組織,尚不構成犯罪,依法從重給予行政處罰。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法官提醒大家,尤其是青少年,針對利用網絡實施的犯罪,符合反有組織犯罪法規定的,也會被認定為有組織犯罪。
法眼提示
我國反有組織犯罪法2022年5月1日開始施行,其中,依法從嚴懲治黑惡勢力,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嚴防黑惡勢力滲入基層,保障未成年人權益不受傷害,打财斷血,防止“死灰複燃”,依法保障相關人員權益均為法律亮點。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義務。
音頻:中國之聲
供稿:順義法院
編輯: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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