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年輕人為了避免婚姻生活中的“麻煩事”,會選擇不領結婚證。的确,不領結婚證就可以自有戀愛,不受法律約束。但這種婚姻關系隻有社會的監督,一旦對方不認賬,自己的權利就難以得到保障。目前在國内來說,不領證就不屬于合法夫妻,即使舉辦過婚禮儀式,也隻是非法的同居關系。這就比較容易對兩人的感情破裂留下極大的隐患。
一、沒領結婚證的“小兩口”發生糾紛怎麼處理?
沒有領取結婚證不屬于合法婚姻關系,屬于非婚同居關系,并非夫妻關系。《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生效後,我國在婚姻制度上便不再承認事實婚姻關系,我國現行婚姻登記制度側重對合法登記婚姻的保護。而且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能會陷入結不了婚也離不了婚的尴尬局面。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二、不領結婚證的後果有哪些?
1、 孩子出生辦不到準生證
未經民政局确認的夫妻關系,女方生産後,醫院将拒絕給新生嬰兒出具“出生證明”,因為孩子出生證明關系到今後上學,其重要性也可想而知。
2、 孩子将成“黑戶”?
同居期間所生的孩子,因未經合法登記屬計劃外生育,就意味着孩子上不了戶口,會成為我們常說的黑戶,這對孩子今後的生活也會造成的很大的障礙。
3、 感情遭遇變故時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新的婚姻法中,如雙方已達到法定婚姻年齡(男22,女20),在一起生活卻不領結婚證,隻能算是同居關系。如一方未到法定婚齡則視為非法同居。最後無論哪一方提出分手,跟另外一個人結婚,受傷害的一方将得不到法律保護。
4、 貸款額度受限
因是同居關系,男女雙方在貸款時,信用額度低。大家都知道,銀行貸款信用額度低,将影響我們買房買車,經濟生活受到很大限制,非常的不方便。
結婚不領證有“隐患”,領證了更有很多事需要提前考慮。談戀愛結婚是大事,婚前最好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識,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本文由于篇幅所限,就先介紹到這裡啦,如果你對戀愛、婚姻等法律問題感興趣,可以點擊文末“了解更多”,進入“戀愛及婚姻法律常識專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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