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潘巧雲。
潘金蓮該死,不是因為出軌——嫁了武大郎這樣的丈夫,任誰也不會滿意的。如果不出軌,那隻能是因為沒機會,而不是因為“心滿意足,再無别項可生貪求之心”。潘金蓮的出軌,倒是讓人同情的。
潘金蓮該死,是因為她殺害了武大郎。他們的婚姻,武大郎也是被迫,也是受害者。殺害無辜的受害者,潘金蓮不該死,誰該死?
而潘巧雲的情況不同。她嫁給楊雄就是二婚,因為楊雄經常值班,不能滿足她的情感需求,所以她才出軌了青梅竹馬、現在出了家的海和尚。
用現代的眼光來看,沒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感情沒有了,就應該離婚。事實上《水浒傳》裡也屢次提到“休書”,可見那個時代也是可以離婚的。潘巧雲的出軌,完全可以用離婚來解決。
更要命的是,楊雄自己也不想殺潘巧雲。甚至在翠屏山,潘巧雲已經被迫認錯、懇求“你看我舊日夫妻之面,饒恕了我這一遍”了,石秀還要不斷慫恿:“哥哥含糊不得,須要問嫂嫂一個明白備細緣由”、“今日三面說得明白了,任從哥哥心下如何措置”——正常情況,不應該息事甯人地勸解嗎?
出軌當然是錯,但還不至于死罪。楊雄身為公務人員,又不是一時氣急,也實在沒有必要殺死潘巧雲。但是在石秀的不斷挑唆、慫恿之下,楊雄為了面子,也不得不殺妻了。
問題是,殺了潘巧雲,下一步怎麼辦?難道還能回去安穩做他的“節級”嗎?隻好落草為寇了。
本來隻需要休妻就能解決的小問題,在石秀的慫恿之下,變成了抛家舍業的大事。楊雄吃了個大大的啞巴虧。而石秀呢,從一個賣柴的流浪漢,成了賣肉的夥計,再走上造反之路、變成梁山頭領。最終雖然陣亡,卻“各授名爵”、“如有子孫者,就令赴京,照名承襲官爵;如無子孫者,敕賜立廟,所在享祭”,算得上生榮死哀了。
隻有他,實現了階層的跨越,成為了人生的赢家。從這個角度來說,潘巧雲被殺,不是因為自己的過錯,而是為了成就石秀的前程。
你說潘巧雲冤枉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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