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社保累計交滿15年,才能夠在正常退休後領到養老金。
但如果我們在準備辦理退休的時候,發現自己的人事檔案有問題,比如遺失或斷檔了,那還能正常辦理退休領到養老金嗎?這個問題關系到我們退休後的養老生活,大家花1分鐘看看不虧。
首先,這個問題是因人而異的。
我們的社保主要分為兩類,如果你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那麼辦理退休時,是沒有人事檔案一說的,隻要累計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不同,在職員工辦理退休時,通常都是要審核人事檔案的,但不等于說沒有檔案就不能辦理退休,各地有不同處理政策。
一、為什麼退休時要審核人事檔案?1.個人身份的認定。這裡的“個人身份”是兩個意思:一是認定是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女幹部55周歲退休,女工人50周歲退休,認定了身份,便于認定退休時間。
二是認定個人是否為合法的正式招工身份。不同時代,國家有不同的招工政策和招工指标,通過人事檔案中的招工手續來确認個人是否為國家計劃指标内正式招工。如果不能認定為計劃指标内合理招工,将會影響到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
有招工表(招工錄取通知書)=初始工人身份
有報到單(派遺證)=初始幹部身份
2.退休時間的認定。退休時間與出生時間密切相關。核實參保人的出生年月日,如果和身份證不一緻,以人事檔案裡的初次登記曰期為準,如招工表或報到單上的出生日期。個人出生時間一旦認定,退休時間也就認定了。
3.參加工作時間的認定。根據人事檔案參加工作時的原始材料來認定個人參加工作時間,包括認定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時間、部隊服役時間、臨時工時間、招工時間、畢業分配時間等。
在審批退休時,人事檔案發揮了哪些作用?
4.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國家政策把基本養老保險開辦之前,沒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作時間,統稱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期間是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所以社保系統中沒有繳費記錄。
退休時社保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 實際繳費年限
注意:“中人”,“知青”和“軍人”需要十分重視人事檔案問題!因為他們都有視同繳費年限!
5.核對實際繳費年限。根據人事檔案記載的工作經曆,核對與社保系統中的個人繳費登記是否一緻。實際繳費年限及繳費數據是參與養老金計算的重要因素。
6.認定特殊工種工作情況。包括認定是否為特殊工種,特殊工種工作年限累計為多少年,是否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政策。認定了符合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政策,才能按特殊工種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有害身體健康的崗位:累計工作滿8年。
井下、高溫崗位:累計工作滿9年。
高空、特别繁重體力勞動崗位:累計工作滿10年。
7.認定與退休相關的其他問題。比如早期工作經曆,需要接續工齡,再辦退休手續,人事檔案記載也是重要依據。
二、沒有人事檔案就不能退休了嗎?
并不是。退休一直以來都隻需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十五年。滿足這兩個條件,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了。
隻不過,如果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人沒有人事檔案,一般地方人社部門,會要求你簽署一些文件,聲明檔案遺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放棄相關權益,才能辦理退休。
三、哪些人的人事檔案非常重要?
我們以一個案例來說明:
趙某,1945年8月出世,到2005年8月正好滿60周歲,需要辦理退休手續。趙某的工作是:1963年從農村參軍,1968年退伍,退伍後幹短期工,1970年被正式聘用,聘用後一直工作至今。1981年1月參保養老保險,1986年1月成立養老保險賬戶。趙某在辦理退休時,人事檔案起到什麼作用呢?
1.1963年-1968年軍隊服役,需人事檔案來認定。根據人事檔案來确定趙某軍齡是1963年至1968年。
2.1968年-1970年做暫時工,需人事檔案來認定。根據人事檔案的記錄,可以确定趙某的工作經曆是不是存在?是否為合法的暫時工?如果存在又合法,可以接續工齡。
3.1970年的招工手續,需從人事檔案來确定合不合法。根據勞動部門招工指标規章,屬于指标内的是合法的,勞動部分會審批蓋印。
4.1981年開始參保養老保險費數據的肯定。是否錄入基本養老保險數據庫,地方政策不同。如果未入庫,需要根據人事檔案中《根基養老保險手冊》确定參保繳費環境。
因此,如果你是企業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中人,如果你有特殊工種工作經曆并符合提前退休規定,如果你是曾經下過鄉的知識青年,如果你曾經是服過兵役的軍人等,人事檔案對你來說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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