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衛健委了解到,從明天(2019年1月1日)起,我國将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此次啟用的2019版已經是我國推出的第六版《出生醫學證明》。
1996年起 我國出具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由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我國自1996年1月1日正式啟用第一版出生醫學證明,此後2000年1月1日、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1日我國又分别啟用第二、三、四版出生醫學證明。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婦幼健康司司長秦耕表示,前四版根據需要,是完善版面的内容,增加防僞标識等。
第六版出生醫學證明“更新”了監制字樣
2014年1月1日,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統一制發了第五版出生醫學證明,版式改為A4紙規格,豎排3聯,便于計算機打印簽發,推動了全國範圍内打印簽發替代手寫簽發,為出生醫學證明信息化全國聯網奠定了基礎。
此次啟用的第六版醫學證明将第五版出生醫學證明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監制”字樣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監制”。
“人生第一證”承載功能越來越多 應用領域愈加廣泛
出生醫學證明也被形象地稱為“人生第一證”,從1996年1月1日我國正式啟用第一版出生醫學證明以來,随着時代的發展,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得到了普及和使用,發揮着重要作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婦幼健康司司長秦耕介紹,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主要用于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随着出生醫學證明的普及使用,管理日臻完善,它所承載的社會功能越來越多,應用領域越來越廣泛。
出生醫學證明具有重要社會意義
秦耕指出,監管和制發出生醫學證明,在法制社會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公共服務,通過獲得出生醫學證明,兒童可以進行出生登記,以此獲得各項基本權利和社會保障。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婦幼健康司司長 秦耕
出生醫學證明還有其他方面一些重要的社會意義,比如說我們和公安部門協同協作,可以打擊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我們和稅務部門進行合作,可以在明年即将要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改革中,進行出生人口信息的核實比對。同時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系統,也是國家出生人口庫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當前創新和加強社會治理,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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