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害到三有,麻雀究竟付出了什麼?
對曆史有一定了解的朋友們應當都知道,麻雀曾經與蒼蠅、蚊子、老鼠并稱為“四害”,是國家号召滅絕的對象,可是不知什麼時候起,人人喊打的麻雀竟然成為了“三有動物”,非但要對其進行保護,大規模獵殺甚至還要坐牢,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目前數量逾百億的麻雀,真的有保護的必要嗎?
提到麻雀,想必大家都會覺得再熟悉不過,這種被人們稱作“日在樹上啼叫,夜宿屋頭破廟”的常見留鳥,一般都會成群結隊從我們身邊飛過、啄食我們辛苦種出的糧食。也正因如此,上世紀我國人民才會認為麻雀會造成糧食減産,将其列為著名的四害之一,對此進行了嚴厲打擊。
據有關數據統計,在除四害期間,我國人民累計消滅了20億隻麻雀,讓麻雀在我國一度瀕臨滅。可是大量消滅麻雀真的能夠提升糧食産量嗎?現實給予了我們否定的答複,在消滅了大量的麻雀之後,我國非但沒能實現大規模糧食增産,反而還迎來了将近三年的自然災害、許多地方的農作物都因為鬧蟲災而顆粒無收。
血淋淋的現實擊碎了人們的幻想,人們開始從科學的角度來看待麻雀存在的意義,而不久之後,鳥類科學家鄭作新就找到了這個問題的答案——由于麻雀在幼鳥時期隻吃蟲類,所以麻雀是害蟲的天敵,是一種益鳥。
報道一出,人們幡然醒悟,直到這個時候大家才知道,原來麻雀雖然着實了一定的農作物,但是同樣也是莊稼地裡更多農作物的“守護神”,而相對于田地的增收來說,麻雀啄食的那一部分道理真的是微不足道,也正是在這個基礎上,我國很快就将麻雀從四害名單上去除了。
可即便如此,随着20億隻麻雀被消滅,我國很多地區的生态平衡已經破裂了,單單将麻雀從四害名單上去除,根本就不足以改變當時麻雀的處境。為了改善這一局面,我國最終将麻雀列為了三有動物名單,還專門在一段時間内對麻雀的繁殖進行了幫助,這才讓麻雀在中國再度“多點開花”。
那麼什麼是三有動物呢?小小的麻雀又能否配得上三有動物這個名号呢?
所謂的三有動物,指的是那些受到國家保護的、在科學、生态以及社會三方面有着重要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而倘若要沿襲這個說法來看,那麼麻雀完全符合三有動物的定義。
受到國家保護就不用說了,麻雀不僅在中國一度瀕臨滅絕,在2013年更是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列入“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理所當然,除了我國外,麻雀在國際上同樣也是處于被保護的地位。
麻雀的科學價值,除了用于研究之外,主要指的是藥用和食用價值。在《南陽中草藥名典》、《中國傳統養生食譜》中,都明确記載了麻雀有着補腎壯陽、固澀益精的功效,而這一點也得到了現代科學的論證,再加上麻雀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質,脂肪以及各種微量元素,營養價值較高,所以價值還是頗高的。
至于生态價值就不用多說了,每個地區都往往有一個完整的生态鍊,而麻雀這種數量繁多的鳥類,往往在地方生态鍊中扮演着一個較為重要的角色,一個地區的麻雀倘若消失了,那麼大概率是要爆發出蟲災的,之前除四害運動期間我國爆發的三年自然災害就是最好的證明。
至于最後一點,也就是社會價值這方面,麻雀倒是表現得不太明顯,不過僅憑前兩方面的巨大價值,麻雀被列為三有動物,就已經是名副其實了。
當被列為三有動物之後,麻雀也就受到了我國刑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保護,倘若盲目濫殺、大規模捕獵,那麼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這種案件在近年來屢見不鮮。比如說某某捕捉27隻麻雀從而被刑事拘留,再比如說某某捕捉了135隻麻雀,最終被判了9個月等等,對此我們隻能說,一定要學會敬畏、遵守法律。
可能有的人會問了,既然我國麻雀數量都已經超過100億了,那麼真的還有保護的必要嗎?
其實這個問題很容易回答,“保護”與“保護”也是不能一概而論的,對于稀有動物的保護,自然是因為其數量稀少,是對三有動物的保護,主要是因為其本身具有價值,所以像麻雀這種三有動物,無論數量多少都是要進行保護的。
與麻雀有着相同待遇的還有“野豬”,雖然面容醜陋、肉質鮮美,但是野豬同樣也是三有保護動物的一員。
對于野豬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為“淨化”,二為“食物”。這裡的淨化指的是野豬可以吃腐肉,可以消滅一些病毒,從而讓人們避免疾病困擾;至于食物,這主要說的是野豬本身屬于優質食物,可以滿足東北虎、棕熊以及黑熊等動物的食物需求。
當然,這裡的“保護”也是相對的,當麻雀、野豬這類三有動物的數量嚴重超标、威脅到了地方的生态安全的時候,人們往往也會對其獵殺,不過這種獵殺必須是由官方牽頭的,個人在正常情況下都不能主動進行,否則同樣會觸犯法律的紅線,所以還是建議大家盡量遠離三有動物,這既是保護它們,同樣也是保護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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