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王子揚)3月18日,新京報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日前電子商務平台、商品智能導購APP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花生日記”)因涉嫌傳銷(直銷)違法行為,其會員層級最多達51級,累計收取傭金超過4.5億元,被相關部門進行處罰,累計罰沒7456萬元。
網傳的一份《花生日記IPO之路的内部說明》顯示,花生日記經咨詢相關部門意見,發現2018年1月前曾收取會員99元會費,違反了相關規定。但并未提及會員層級及發展下級的問題。該說明還顯示,花生日記計劃今年完成B、C兩輪融資,并在2020年完成美國納斯達克上市。
發展會員按層級提取酬金
公開資料顯示,花生日記成立于2017年7月,是一款導購類APP,用戶可通過平台搜索優惠券,找到優惠券後可從花生日記進入到淘寶等平台購物。從營業額來看,2018年初花生日記總GMV(交易總量)僅為120億元,然而增長速度驚人,到2018年底,花生日記月度GMV已經達到30億元,用戶規模在5500萬左右。
根據穗工商處字[2019]13号行政處罰書顯示,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上級部門交辦線索,于2018年9月25日對花生日記涉嫌傳銷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2017年7月28日,花生日記開始上線運營“花生日記”APP平台,平台按照消費者喜好、推廣費用金額大小等設置篩選條件,主動選擇推介“淘寶聯盟”中相關商家的商品信息。平台規定,隻有注冊成為花生日記會員,才能登錄浏覽商品信息,并通過平台鍊接至天貓或淘寶購買商品。
從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立案期間,花生日記以平台“運營商”可獲取其發展的會員所購買商品一定比例的傭金為誘餌,發展了多個粉絲數量多、流量大的流量運營公司,作為分公司(也稱為運營中心),再由分公司去管理運營商,運營商負責發展會員,按照層級提取酬金。
在上述期間,花生日記通過設定“平台(分公司)—運營商—超級會員—超級會員……超級會員”的層級式管理架構,采取多層級傭金計提制度和會員升級費用等手段發展會員。截至2018年9月25日,“花生日記”APP平台形成了31530個以運營商為塔尖的金字塔結構,會員總數達21534555人,其中組織結構達到三級及三級以上層級的會員共有21496085人,占全部會員人數的99.82%,層級最多的鍊條已經發展至51層。
發展期間,花生日記開始收取“超級會員”費用。花生日記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1月15日間,在平台設置規則,規定會員隻能領取花生日記平台的優惠券,而超級會員以及運營商才能獲得發展他人加入并從下一級會員消費金額中提取傭金的資格。而會員如果希望升級成為超級會員,則需要交納99元升級費用。
在上述期間,花生日記共發展超級會員7247人,收取費用717453元。 後鑒于有會員投訴,從2018年1月16日起,花生日記修改了上述規則,将會員和超級會員合并,用戶一經注冊就成為超級會員,不再收取費用。
通過“運營商”大量發展會員
據了解,花生日記制定規則,以平台管理運營商,并以運營商為金字塔頂層各自發展下級超級會員。花生日記最終通過會員消費實現層級計酬,通過各種渠道發展粉絲數量多、流量大的流量運營公司作為分公司,分公司依據與當事人的協議,主要負責發展和管理運營商,并通過微信、微博、朋友圈、快手、抖音等社交平台,以及在線下散發宣傳單或宣傳手冊等方式推廣平台,宣傳花生日記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
運營商為花生日記經營模式中的重要一環,其主要作用為通過大量發展下級會員,以獲取下級會員消費後的傭金計提。本案中的運營商同時也是“淘寶聯盟”旗下的“淘寶客”,且絕大部分為自然人。
運營商的産生,主要通過以下兩個途徑,一是由分公司直接将其名下有“流量”的成員發展成運營商,配發運營商ID;二是超級會員成長值達到5000點、自願升級做運營商(成長值的計算規則由當事人制定,主要包括超級會員的引流人數、訂單數量、每日登錄、完善頭像、完善昵稱、綁定支付寶等條件)。
超級會員升級成為運營商後,便與原上級的運營商脫鈎,其之前直接或間接發展的會員,全部轉為其下級,成為新的鍊條,其可以按照運營商的規則從其下級所有超級會員購物金額提取傭金。
花生日記通過不斷重複上述過程,不斷有新的超級會員通過發展人員升級成為運營商,從而形成了歸屬平台的3萬多以運營商為金字塔尖、縱深不斷發展超級會員的金字塔推薦結構。 運營商通過平台配發的專屬“花生日記”邀請碼(6至7位,數字和字母組成,如618618、66NNDD),以多種渠道發展他人掃其邀請碼,在平台注冊為超級會員,成為其下級。 超級會員通過掃碼注冊後,獲得平台提供的專屬邀請碼,其可不受任何限制以該邀請碼邀請他人掃碼注冊,他人注冊成功之後,成為其下級超級會員。該過程不斷重複,從而不斷産生新的超級會員。
稱整改為順利赴美上市
根據新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蓋有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印章的《花生日記關于被行政處罰的聲明》顯示,相關部門認定花生日記會員發展和層級設計規則與《禁止傳銷條例》沖突,對公司做出相關處罰。
新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花生日記内部說明顯示,花生日記經過咨詢律師和工商部門意見,發現在2018年1月之前曾收取99元會費,違反了我國相關法規,向工商部門繳納了罰款,并達成諒解。據了解,此次花生日記被罰150萬元,并被沒收違法所得7306萬餘元,累計被罰沒7456萬餘元。
花生日記表示,公司今年3月中旬接入淘寶聯盟頻道ID,按照企業運營規範化發展,保障營運中心和運營商的可持續發展。
花生日記之所以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主要是出于合規合法經營,以達到盡快上市的目的。
2018年4月,花生日記完成A輪融資3000萬美元,近日獲得A 輪融資6000萬美元,并完成海外VIE架構搭建,還計劃在2019年6月、12月完成B輪、C輪融資,2020年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
3月17日,新京報記者聯系花生日記相關負責人進行上述問題核實,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複。
新京報記者 王子揚 圖片來源 網絡截圖 編輯 李嚴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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