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廣州特派辦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充分利用農業審計項目深入基層、貼近群衆的特點,始終關注最基層的農民群衆的切身利益,持續督促“我為群衆辦實事”事項清單的整改,跟蹤了解審計整改情況,取得較好的成效。
農民的灌溉難題解決了——推動解決高标準農田建設存在問題,改善農業生産條件
指出,要建設高标準農田,真正實現旱澇保收、高産穩産。針對審計指出的某縣高标準農田存在建設不規範等問題,該縣組織相關鄉鎮對已建成的高标準農田進行徹底清查,舉一反三,對田間道路毀損、渠道毀損或淤塞等情況進行清理和修複,切實推動解決了農民耕作難、灌溉難、增收難的問題。
農村污水治理難題解決了——推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保障農民美麗宜居的生活環境
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鄉鎮,事關廣大農民群衆的根本福祉。針對審計發現某縣存在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設計不合理,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出現故障長期未得到解決等問題,該縣以審計整改為契機,由點及面,出台相關制度,完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及其維護機制,促進提升農村環境和農民生活質量。
農民返鄉創業難題解決了——推動規範涉農資金使用,切實維護農民利益
為更好服務農民創業,國家要求加快建設一批縣域返鄉入鄉創業園。針對審計指出的某地将省級農民創業園專項資金用于開展景區建設,偏離财政資金目标方向等問題,該地立行立改,糾正錯誤做法,并建立健全管理規範,以制度方式明确财政資金原則上不予扶持國家A級以上旅遊景區項目,推動了該區在産業融合發展時堅持“以農為主”原則。
來源:審計署廣州特派辦
(責任編輯:李亮 劉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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