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茨傑拉德在《了不起的蓋茨比》開篇便亮出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你想批評别人的時候,就得記着,并非世上所有的人都具備你所擁有的優越條件。我每每想到此,都不免誠惶誠恐。尤其當面對人倫悲劇時,總下意識地扪心自問:如果換作是我在那樣的處境之下,百分之百不會一念成魔嗎?
很多情況下,人會被一閃而過的惡念吓到,但旋即就會知道,有一種叫作三觀和底線的東西在庇護着我們的心靈,讓人保有一絲溫存。
或許還有讀者對發生在去年6月的“江甯溺死腦癱女童案”有印象。早前的報道裡,把女童小璇推到河裡的爺爺說了一句話,往孫女書包裡塞磚頭,是為了減輕她的痛苦。我很久都不能忘記這句話帶給我的震撼。腦癱兒的家長犯下罪孽,似乎多少都能博得一些同情,當時有篇評論分析,考慮動機、社會危害等,這類兇手可能會被輕判,江甯這個案子,重或許都不會超過十年。
8月9日,案子宣判了,殺害孫女的爺爺楊某松獲刑十一年,案發時在一旁默許殺人行為的女童父親楊某響,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這是一樁一言難盡的悲劇。和很多腦癱兒的父母一樣,小璇的父母不堪辛苦壓力而離婚,孩子歸父親撫養,在奶奶獨自照顧下長大,期間還接受了殘聯的資助。矛盾發生在奶奶查出癌症之後,楊某響擔心奶奶不能照顧孫女,便把孩子帶到爺爺那裡,但爺爺堅決拒絕,聲稱如果把孩子帶來,就扔到河裡淹死。
後來,這個聽來仿佛置氣而不能當真的“提議”,竟然成了現實。當不能想象的情形發生的時候,除了可怕的寂靜,還能感受到什麼呢?
不得不說,它并不符合刻闆印象裡可恨但更可憐的悲劇的“模型”。小璇的父親楊某響很有可憐之處,可孩子母親離開後,他就把孩子丢給奶奶,連孩子平時吃什麼藥,他都一無所知。這也不盡然是一個貧窮擊穿底線的故事,楊某響是工程師,年收入有小十萬,名下還有90平米的商品房。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地照顧智力有缺陷、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有常人無法想象的痛苦,可問題是,小璇的爺爺和父親,都沒有長期照料過孩子,隻是在“問題”出現的時候,幾乎是下意識地把孩子當作了燙手山芋。這樣的情況下談論苦楚,真的有點輕飄。
更讓人心寒的是商議小璇“去處”時這家人的冷靜,甚至“理性”。小璇的父親和姑姑,曾經細緻地讨論過用什麼方式“解決”掉這個孩子。這段内容出自二人網上的聊天記錄,庭審時被公訴人讀出。透過化為字節的語句,不知還能不能觸碰到柔軟的人心?在爺爺發狠說要把孩子推下水之後,父親還是把孩子帶了過去,任一切發生,不加阻止,這其中的麻木,令人無從消化。而小璇的母親,在離婚之後,似乎在女兒的生活裡就沒有什麼存在感了。
不知道小璇是否曾經在親人們那裡得到過關愛,這些關鍵細節連綴起來看,在她的世界裡,似乎除了奶奶,沒有人把她當成一個完整的、獨立的生命。在冰冷虛無的孤島裡,隻有奶奶這麼一個溫暖的依靠,輕輕托住脆弱的小女孩。奶奶一旦倒下,孩子便無可挽回地下墜到了堅硬的地面上。
當然不是誰都有“優越條件”,可人心總是肉長的吧?
小璇并非沒有得到過社會救濟。這時候我忍不住想,如果能有專業的機構組織及時介入,如果能有更充足的福利救濟,小璇這樣的孩子的處境至少可以好一些,但更引人注意的是這家人表現出的那種“理性”的麻木。
這麼一個殘缺而柔弱的生命,家庭裡的血親,似乎沒能喚起多少柔情。雖然很想體會他們的難處,可虎毒還不食子呢。小璇的父親承認自己自私,可什麼樣的自私,能讓一個家庭合謀殺死一個孩子?為了各自的“解脫”,“處理”掉一個“沒用”的生命,這麼苦大仇深的情節,仿佛是在道德真空中發生的,孩子“活着”不再是一項基本的權利,而是需要被權衡和算計的東西。
這種看似不得已的背後所隐藏的野蠻邏輯,可能更需要我們警惕。或許它不至于總是扼殺無辜的生命,但它停留的地方,總會帶走其他珍貴的東西。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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