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拆!有機會領XX元紅包”
“掃碼抽1個保溫杯”
……
在收到快遞時你看到過類似的廣告語嗎?
近日,有消費者發來求助
掃碼快遞面單上信息抽獎後
卻發現無法領取相關獎品,
上當了怎麼辦?
快遞上的掃一掃領紅包二維碼,
能随便掃麼?
“什麼都能掃到,就是掃不到保溫杯。”這是記者朋友圈一名消費者掃了快遞面單上的二維碼後的吐槽。該消費者說,自己出于好奇掃了快遞面單上的二維碼,“明明寫的是掃碼抽保溫杯,跳轉出來的卻是一個購物網站,總感覺上當了。”
另外一名消費者說,自己掃快遞面單上的二維碼抽到了一箱酒,便在網頁上填寫了收件信息。但在兩天後,有人打電話告訴他領取獎品需要支付高額運費。“拒絕支付運費後,對方态度就瞬間變得很差,很怕我的個人信息因此洩露。”該消費者表示,自己曾緻電快遞公司與商家,雙方都說沒有在快遞面單上投放過廣告,也不知道應該如何維權。
随即,記者到附近的菜鳥驿站随機找了幾個快遞,發現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面單上印有“随機獎勵:2袋大米”“先别拆!有機會領100元紅包”“别扔,掃碼抽取5.78元”等廣告語。
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回應:
可能涉及三種侵權行為
當掃了快遞面單上的二維碼後
發現其宣傳内容與實際内容不一緻
或因此出現了信息洩露、财産損失
消費者應當如何維權?
哪些行為主體應當負責?
帶着這些問題
記者聯系到了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
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法律事務部主任彭歐回應表示,該情況具體分為幾種:
一是消費者有權知道自己購買商品的所有信息,僅通過掃碼的形式寫了免費贈送獎品,卻沒有告知消費者獲取獎品的前提或者條件,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二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都明确規定了商家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時必須要告知使用信息的範圍,如果掃碼後相關責任主體超過法定的要求,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用于商業用途,就侵犯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保護權。
三是消費者如果掃碼後出現承諾不兌現或跳轉到非法鍊接的情況,以這種虛假承諾來誘導消費者進行消費造成财産損失的,還涉嫌欺詐消費者。
可對商家或快遞公司追責!
消費者應提高警惕,不要随意掃碼
責任主體應該是誰?
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法律事務部主任彭歐表示,如果掃碼後對應商家就是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商家,消費者無法領取快遞面單上相應的獎品,那麼應當由商家承擔責任。
但如果消費者掃碼後發現是其他經營者或平台,快遞公司有義務查清快遞單上投放廣告的責任主體,并将真實經營者的有效聯系方式提供給維權的消費者。“消費者選擇使用快遞就對快遞公司有合理信賴,如果快遞公司收到消費者類似的反映或投訴,也應該對這樣的行為加強審核和監管。”
如何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
據介紹,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可以撥打12315或者12345進行投訴。同時,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提醒消費者:“任何要求免費掃碼、免費關注都要提高警惕,否則個人信息洩露将給财産安全帶來很大隐患。”此外,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也呼籲,快遞行業應當盡快完善行業服務标準,推廣“清潔面單”“隐私面單”,逐步形成行業規範。
轉自丨四川發布客戶端
記者 | 張藥滟 潘陽薇(實習記者)
來源: 四川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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