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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打假人故意買過期商品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08 10:10:41

惡意打假人故意買過期商品?消費者知假買假進行索賠一直是一個争議的話題司法判例也是各有不同一些判例以牟利為目的購買或者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不認定為消費者為由駁回消費者索賠請求一些判例以“消費者購買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不論其購買時是否明知,都應予以支持”判決支持消費者索賠請求沈陽的周先生花628元買大米,蘑菇,鹿角帽粉,存在過期和無标注情況,向商鋪索賠十倍賠償一審遭拒,二審法院改判獲取十倍賠償6280元2021年4月16日,周先生帶着視頻拍攝人員到沈陽市沈河區某食品商店處食品,周先生購買了6盒品牌遼蟹漁米大米,2盒天錦牌滑子菇蘑菇,2瓶鹿角帽粉,花費共計628元,沈陽市沈河區某食品商店為周先生出具了收據周先生的視頻拍攝人員拍攝視頻記錄了整個購買過程其中,六盒大米生産日期标注分别為2019年10月、12月,保質期8個月;2盒蘑菇生産日期2018年9月20日,保質期12個月;鹿角帽粉無生産企業,無生産日期和保質期,标明有功效,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惡意打假人故意買過期商品?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惡意打假人故意買過期商品(遼甯打假人買過期食品十倍索賠一審敗訴)1

惡意打假人故意買過期商品

消費者知假買假進行索賠一直是一個争議的話題。司法判例也是各有不同。一些判例以牟利為目的購買或者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不認定為消費者為由駁回消費者索賠請求。一些判例以“消費者購買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不論其購買時是否明知,都應予以支持”判決支持消費者索賠請求。沈陽的周先生花628元買大米,蘑菇,鹿角帽粉,存在過期和無标注情況,向商鋪索賠十倍賠償一審遭拒,二審法院改判獲取十倍賠償6280元。

2021年4月16日,周先生帶着視頻拍攝人員到沈陽市沈河區某食品商店處食品,周先生購買了6盒品牌遼蟹漁米大米,2盒天錦牌滑子菇蘑菇,2瓶鹿角帽粉,花費共計628元,沈陽市沈河區某食品商店為周先生出具了收據。周先生的視頻拍攝人員拍攝視頻記錄了整個購買過程。其中,六盒大米生産日期标注分别為2019年10月、12月,保質期8個月;2盒蘑菇生産日期2018年9月20日,保質期12個月;鹿角帽粉無生産企業,無生産日期和保質期,标明有功效。

事發後,周先生與商店負責人交涉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提出大米過了保質期,蘑菇也過期了,鹿角粉三無産品。這些都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産品,要求商店賠償十倍損失。商店負責人,認為周先生帶着視頻拍攝購買食品不是消費者,是故意找茬惡意索賠,拒絕賠償。周先生帶着視頻拍攝人員把多次與商店交涉索賠的過程作了記錄。

随後,周先生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商店退還周先生貨款628元;十倍賠償損失6280元,兩項一共6908元。

商店負責人堅稱,周先生是職業打假人,在當地法院有上百起類似案件。專門帶人拍視頻買東西挑毛病,本來店家推薦的東西都是日期好的,但是,後來結賬的時候,拍視頻的頭擋着,周先生就将日期好的東西換成了店家過期下架的産品,店家也沒注意,就結賬了。

消費者是以個人生活消費為目的購買或者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的社會成員,也就是說,購買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于個人或者家庭生活需要而不是經營或銷售;非以個人生活消費為目的而以牟利為目的購買或者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不認定為消費者;

購買商品後尚未拆封直接向相關行政機關舉報或者向法院起訴,多次向相關行政機關舉報或者多次向法院起訴等不符合日常消費者消費特點的,認定以牟利為目的;以牟利為目的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如果商品或者服務确實存在質量問題,應當要求生産經營者退貨,返還貨款,不應當由生産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

一審法院判決認為:周先生及其代理人購買商品全程錄像,此非一般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正常現象,因此,對于周先生要求沈陽市沈河區某食品商店退貨予以支持,對于賠償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駁回周先生十倍索賠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後,周先生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2020年12月23日修正)第三條規定:“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産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産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商家明知銷售的食品已過質保期及無生産企業、生産日期和保質期,卻仍然對外銷售,依據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周先生要求商家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當得到支持。法院終審判決商家向周先生十倍賠償損失6280元。

職業打假人是經常、且故意留有證據地購買超過保質期等食品,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購買者,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消費者。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1月26日通過發布的23号指導案例《孫銀山訴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江甯店買賣合同糾紛案》,确定了“消費者購買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要求銷售者或者生産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支付價款十倍賠償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标準賠償的,不論其購買時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準,人民法院都應予以支持。”的裁判規則。

這是因為食品、藥品是關系到人民群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因此,法律賦予食品、藥品的生産者和銷售者更嚴苛的安全責任,賦以消費者主張處罰性賠償的權利。這并不意味着所有法院都判決支持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的索賠行為。一些地方職業打假人由于頻繁索賠被敲詐勒索刑事立案的也有發生。對職業打假人的法律統一适用标準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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