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的艾先生兩年前,買了一輛吉利汽車。前段時間,車走在路上,後擋風玻璃突然脫落,艾先生隻好把車送到4S店維修。可車輛維修期間,自己的出行又該怎麼辦呢?為此他跟4S店鬧得很不愉快。
艾先生的這輛吉利缤瑞
是他2020年1月
在廣東東莞買的
前兩天
艾先生開車出門辦事
突然聽到車尾傳來一聲巨響
艾光兵:聲音很大很響,當時我吓了一跳,我就下來觀察,走到後面看到後擋風玻璃脫落了,當時後邊有人的話那個玻璃砸到人身上後果不堪設想。
于是
艾先生電話聯系了廣東的商家
對方讓他把車送到
遵義航晨吉利4S店進行維修
艾光兵:他們就是說廠家質量問題,從廠家寄一塊玻璃過來給我換,第二天我問他玻璃換好了沒,他說還有幾天。我就向他申請代步車,他們說代步車我沒有條件申請。
雖然車不是在這買的
但這家4S店的回複
讓艾先生很不理解
艾光兵:因為這個車子是廠家的質量問題,這段時間我的用車是借車租車,給我造成了資金的影響,我自己付的錢,應該是廠家來承擔這個問題;廠家給我更換的玻璃,它的日期不一樣,前後擋風玻璃的日期不一樣,在我二次出售的時候,價格會有影響 ,廠家應該承擔這個問題。
艾先生說
針對這個問題
他通過電話和4S店進行過溝通
但對方的态度很強硬
艾光兵:車玻璃廠家盡量給你換好,但是要根據什麼補償,租車用車他不管 ,這個問題不是我個人造成的,是廠家的質量問題,為什麼要我自己來承擔?
艾先生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呢?記者與他一起來到了遵義航晨吉利4S店。店裡的售後負責人王經理表示,針對艾先生的車遇到的問題,之前消費者協會曾出面調解過,隻是艾先生不認可調解的結果。
遵義航晨吉利4S售後負責人 王經理:關于修理補償的這個問題 第一,不管是任何一家品牌方,還是任何一家廠商,國家也好,它肯定有三包法的标準。你想要提供代步車,他是有相關條例的,前提是要符合條件,如此到他維修結束,這個過程超過多少天,允許提供代步車,是現在他的維修是在規定的時間内,我們無法提供,這個時間規定是五天,國家的标準是五天,我們廠商的标準也是一樣的。
王經理告訴記者,根據《三包法》規定:在家用汽車産品包修期内,因産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因為艾先生的車修理時間沒有超過5天,所以他們拒絕了艾先生的要求。
而對于5天時間的界定
王經理給艾先生做出了解釋
遵義航晨吉利4S售後負責人 王經理:1月4日晚上進的站當天是不能算,從1月5日開始核算,我們可以提供通話錄音,剛好在五天時間以内,他有點不理解。
對于修車時間的認定,雙方仍各執一詞,直到節目播出前,記者聯系艾先生了解到,這個問題還在争論中,而4S店一方則表示,他們也支持艾先生通過司法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來源:百姓關注 記者:賴雲 通訊員:劉喻 蔡星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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