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上一篇文章中,小編給大家介紹了關于供貨方和銷售方代墊運費的相關分錄,為了加深大家對于這個内容的了解,接下來還繼續要給大家介紹“收回的代墊運費增值稅還需要繳納嗎?”
收回的代墊運費增值稅還需要繳納嗎?
答:不需要征收11%增值稅。因為代墊運費指本該由購貨方承擔的運費,由于承運人不便到購貨方收款,而由銷售方代購貨方墊付給承運部門,然後向購買方收回代墊款項。
注意:代墊運費不屬于價外費用。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應稅收入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滞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但不包括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2.納稅人将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除此外的凡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代墊運費是否計入銷項稅裡?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可以不作為企業的價外費用,也就是不用計提銷項稅: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将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除了符合上述條件的運費外,其他代墊款需要計入銷項稅的。
收回的代墊運費增值稅還需要繳納嗎?根據上文的内容來看的話,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了,什麼原因都已經在上文當中表明了。如果你們還想了解其他的内容,歡迎向我們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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