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迎來了第22個 “世界知識産權日”。今年世界知識産權日的主題是“知識産權與青年:為更美好的未來而創新”。
當代青年是數字原住民,是在互聯互通的世界中長大的“網絡新青年”,既是高科技的最先體驗者、享用者,又是新技術、新模式、新應用快速叠代的推動者、創造者。青年人與知識産權(IP)之間的聯系日益緊密,“知識産權”已經成為青年人必須學好的一堂必修課,那麼就一起來學習吧。
讓我們來學習一下知識産權相關知識吧!
壹
什麼是知識産權?
知識産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标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産權。知識産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貳
知識産權包括哪些類型?
(1)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商标權:商品商标、服務商标(産品的标記、服務的标記);
(3)著作權:版權及鄰接權。包括: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4)其他:地理标志、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權、網絡域名。
叁
哪些行為構成對知識産權的侵害
1、未經授權,在生産、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僞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識、特殊标志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識、特殊标志;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注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築物、構築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隐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肆
為什麼要保護知識産權?
知識産權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專有性,權利人取得了知識産權以後,除了權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擁有或使用該項權利,否則構成侵權行為,會受到法律制裁。知識産權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當你翻開一本書,聆聽一首音樂,手裡拿的手機,甚至在手機上刷的短視頻等,到處都有知識産權的身影,我們不僅需要增加對知識産權的了解,更要攜起手來,共同保護和尊重知識産權,為開創知識産權強國建設新局面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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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吉公安
編輯:胡鳳晨
一審:王 琳
二審:方 爽
三審:張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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