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說,自己的一個同學,以前在中學教書,後來調入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身份從教師變成公務員。他不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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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公辦中小學教師雖然跟公務員一樣,都是體制内工作人員,但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他們的編制是事業編制;公務員是機關公職人員,他們的編制是行政編制。在2000年以前,公辦中小學教師與公務員一樣,都屬于幹部身份,他們之間的交流調動基本上是暢通的。不過現在情況變了,擁有事業編制的公辦中小學教師,很難再有機會轉為公務員,除非他們參加公務員招錄考試。
當然,任何事都不是絕對的,按照相關規定,公辦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如果符合一定的标準,可以調入行政機關,把身份轉為公務員。隻是這個标準比較高,至少要滿足以下4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要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
公務員調任有較為嚴格的年齡限制,調任縣處級領導、縣級和鄉鎮機關鄉科級領導職務或者一級至四級調研員及其他相當層次職級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如果一線教師身兼行政職務,并有一定的行政級别(一般要鄉科級副職及以上行政級别),就能按照管理崗位調任有關規定執行;如果沒有兼任行政職務,那麼職稱就必須要達到副高職稱(中小學高級教師),且要在該職務等級上工作滿兩年,才具有調入公務員隊伍的資格。
另外,學曆和工作經曆也必須要達到一定的标準: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憑;要具有與拟調任職務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曆。
第二個條件:能力過硬,且沒有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在調任之前,組織部門會對當事人進行專項調查,核查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并與調任人選所在單位的有關領導、群衆等進行溝通交流,聽取意見。
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等情形,滿足任意一條,都不得調任。另外,在與原單位領導、同事溝通後,反饋到的信息是“印象一般,口碑較差”,調查組就會把整理好的材料提交給組織部門,調任的事,大概率就“黃”了。
第三個條件:原單位同意,并有行政單位接收
一般來講,有實力進入組織部門視野的一線教師,水平都不差,他們如果離開學校,會是學校的一大損失,所以要跟學校做好充分的溝通,讓學校“放行”。與此同時,一線教師要調入的行政機關,也要有對應的空缺崗位。
在大家看來,從一線教師變成公務員,就是“高升”了。聰明的學校領導基本不會不同意“放行”,但雙方依舊要進行一個比較順暢的交流。
第四個條件:公示環節不會出現問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入行政機關任公務員,要在調入單位和調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會接受幹部群衆的監督,對反映有嚴重問題未經查實的,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調任;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調任的,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或者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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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身份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轉變為公務員,費時費力。關鍵是很多人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結果卻不能如願。大家對此非常熱心,主要就是調任公務員之後,事業發展平台會廣闊許多。不過,教師與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一些不同。現在公辦中小學教師的經濟待遇與公務員相當,副高職稱的一線教師,工資與當地同等工齡的副縣級公務員相當。如果他們放棄副高職稱,把身份轉變為公務員,隻要不是縣處級幹部,都是有點吃虧的。
但若是縣級中學一把手,确實可以努力一把,把自己的教師身份轉變為公務員。這樣再工作一段時間之後,行政級别有可能會從副縣級晉升為正縣級,甚至可以晉升為廳局級,收入和地位都會有很大幅度的提升。
話說回來,中小學教師真的沒有必要把心思放在調任公務員上。第一,這種可能性極小,絕大部分人終其一生都實現不了;第二,就算能實現,花的代價也太大,付出和收獲嚴重不對等;第三,教師的生活相對單純,日子過得簡單些,心态也會好一些,再者,教師晉升到副高職稱比公務員晉升到副縣級要容易多了。
今日話題:如果你是中學一線教師,你會花時間和精力試着把身份轉為公務員嗎?歡迎大家參與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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