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關鍵詞】之生态底線
生态底線的基本原理是生态平衡原理及其阈值法則。
生态平衡是當今人類最關注的理論問題和最重要的實踐問題,是自然一人一社會複合生态系統運行的最基本法則,人類一切的生産活動和生活活動首先要建立在生态平衡的基礎上。生态平衡是指一個生态系統在特定時間内通過内部和外部的物質、能量、信息的傳遞和交換,使系統内部各子系統、各因子之間達到了互相适應、協調和統一的狀态。因為這種平衡隻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所以也稱生态系統的動态平衡。
生态平衡有以下幾個特征:
(1)生态平衡具有整體性特征,是自然界大系統生态平衡和局域小系統生态平衡的協同統一。生态平衡不單指某個生态系統的平衡,而是指許多個生态系統處于平衡狀态,甚至是全球的生态系統處于平衡狀态,這是因為自然界本身就是一個有機聯系的整體,它們之間的聯系錯綜複雜而又相當有序。各子系統的生态平衡是母系統生态平衡的基礎,而母系統的生态平衡是各子系統生态平衡的保障。如果母系統失衡就會影響到所有子系統的失衡,如果一定數量的子系統失衡或是某個子系統失衡到一定程度,也會導緻母系統的失衡。所以,一方面隻有大系統的生态平衡了,才能為小系統的生态平衡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如全球氣候各因子平衡,氣候災害就少,海洋生态,森林生态、農田生态、草原生态、濕地生态、城市生态以及生物多樣性等都會比較穩定,糧食安全、生态安全、食品安全等就會有保障。另一方面,隻有所有的小系統的生态平衡了,才能促進全球的生态平衡,森林的生态平衡了、海洋的生态平衡了、草原的生态平衡了,鄉村和農田的生态平衡了、城市的生态平衡了,濕地的生态平衡了……全球的生态才能平衡。還是以氣候為例,人類生産和生活的二氧化碳排放減少(控制在阈值之内),森林生态、農田生态和海洋生态系統優化了,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大為增強,那麼全球的溫室效應就可逐漸減小。氣候變得适宜,又促進了小系統的生态平衡,這樣循環往複,就形成了良性循環。
(2)生态平衡是開放性的動态平衡。生态系統遵循耗散結構原理,必須同外部環境進行物質、能量、信息的交換,才能促進其平衡,并往高層次的平衡發展。所以生态系統是開放系統,生态平衡是動态平衡。生态平衡需要有内部因子的自控制、自調節和自發展的潛能,它充分體現了大自然的智慧。同時也需要有外部環境的補償,如果環境太惡劣,生态系統無法從環境中得到補償,就會衰退甚至消亡,所以生态平衡是由内部因子潛能和環境國素共同決定的,必須有同外部環境進行物質、能量、信息的交換,才能促進生态系統生态平衡的穩定發展,所以生态系統的平衡也是一種開放性的動态性的平衡。人類如果一味對自然生态系統索取而不給予補償,生态系統就會出現輸出多輸入少(即入不敷出),生态系統就會失衡甚至破壞,最終損害人類自己。
(3)生态系統的功能結構是生态平衡的内在決定因素。如果功能結構合理,就能促進生态平衡。如果功能結構不合理,或結構中某個因子缺失,就會導緻生态失衡。所以,生态系統的平衡,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生态系統内的因子多樣性和功能結構的完善性,生态等統中的每一種因子(包括生物的和環境的因子)和每一種信息都有其不可忽視的作用。随改變某種因子或某種信息,都可能導緻生态失衡。比如在生态鍊中,如果某一種物種滅絕,它會引起28種物種的相繼滅絕,這樣以28的幾何級數上升,生态系統的平衡就會通到嚴重破壞。生态平衡是生态系統長期演替而成的,人們在改變生态因子時(如增加外部的因子或減少其中的因子)必須持慎重态度。生态系統中有不少動植物是靠發出信息(如氣味信息、聲音信息、光信息等)進行交配繁殖的,如果信息系統發生梗阻,就會破壞了這種交配繁殖,導緻生态系統中某些物種驟減,而某些物種就會泛濫,生态也會失衡。
(4)在生态平衡中,生态系統具有自調節、自控制和自發展能力,這是生态平衡的内在動因。所以,生态系統具有一定的抗幹擾和抗風險的能力。其中因子與子系統的自調節潛能是關鍵。但是這種自調節、自控制和自發展能力不是無限的,而是有一定限度的。這種限度在現代生态學上稱為阈值,即各子系統、各種因子都必須維持在一定的阈值範圍。如果外界的幹擾超過了阈值,自調節就失靈,生态平衡就會被打破,生态系統就會發生紊亂甚至瓦解。所以,研究并掌握生态系統的阈值,促進人類的生産和生活活動控制在其朗值之内,是十分關鍵的,這就是閥值法則。比如對于森林的管理,如果采取合理強度擇伐的經營措施,那麼就能使森林生态系統借自調節能力保持在閱值範圍内,森林生态系統能夠充分發揮其生物潛能,生态系統仍然處于相對穩定狀态,保持生态平衡,正常發揮其功能。如果采取大強度的砍伐或者皆伐,那麼森林生态系統内的自調節能力就失靈了,森林就會衰退為疏林地(這時林地環境與生物多樣性及生物自調節能力都會越變越差),最終衰變成沙漠。所以人類的活動要使生态系統保持在其閱值之内,是取得生态效應、經濟效應和社會效應相統一和最優化的重要前提。阈值法則是人類的任何活動都必須遵循的。
在充分理解上述生态平衡原理及其閥值法則的基礎上,就不難理解:生态底線是指維護生态系統的平衡所必需的阈值,這種阈值包括數量的和結構的(兩者一樣重要,不可偏廢,但是在為數不多的學術文獻和地方的實踐中往往隻重視數量概念而忽視了結構概念)。如果外界的幹擾超過了阈值,生态系統的自調節自控制和自發展能力就失靈,生态平衡就會被打破,生态系統就會發生紊亂甚至瓦解。可以說,生态底線就是生态閥值,是劃定生态紅線的科學依據,但是它沒有法律或制度的效應,而生态紅線是用法律與制度手段保護生态底線,使生态系統不突破生态底線從而實現平衡。“要牢固樹立生态紅線的觀念,在生态環境保護問題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則就要受到懲罰”()。
生态底線是國家、區域安全的生命線,要根據生态底線“劃定并嚴守生态紅線,構建科學合理的城鎮化推進格局、農業發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國家和區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務功能”,要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開發,不能超過生态閥值。如我國必須嚴守18億畝土地、自然保護區和水的生态紅線,不能越過森林、濕地、海洋、草原、沙漠的生态底線,“溫室氣體”排放、PM2.5、土地農藥化肥施用量、企業污染物排放量、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等,都不能超出生态環境圓值。“對那些不顧生态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的人,必須追究其責任,而且應該終身追究”()。
在工業化城鎮化的過程中,必然會有一部分人口主動轉移到就業機會多的城市化地區。同時。人口和經濟的過度集聚以及不合理的産業結構也會給資源環境、交通等帶來難以承受的壓力。因此,必須根據資源環境中的“短闆”因素确定可承載的人口規模、經濟規模以及适宜的産業結構。同時,要根據自然條件适宜性開發,不同的國土空間,自然狀況不同。如海拔很高、地形複雜、氣候惡劣以及其他生态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的區域,并不适宜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城鎮化開發,有的區域甚至不适宜高強度的農牧業開發。否則,就會超出生态底線,對生态系統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壞。
信息來源:中國林業出版社2018年出版的《生态文明關鍵詞》(主編:黎祖交 本條作者:廖福霖 編輯 呂子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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