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各地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房地産開發中,征地、拆遷工作涉及苗木評估出現較多争議,直接影響建設進度和權利人的利益,應評估界朋友邀約,總結介紹苗木評估工作經驗,以茲交流。根據本人過往評估實踐經驗,總結以下苗木評估的一般技術和注意事項,以供參考。
一、征地、拆遷苗木價格評估程序
按照評估工作規範和準則,在開展評估工作前,要制訂評估工作程序。征地拆遷苗木評估工作除按一般評估工作程序外,還涉及野外勘察工作,必須事先按評估目的和具體要求草拟并制定出詳細的勘察評估程序還要着手準備勘察工具和登記資料。
1、确定評估範圍
苗木評估首先要确定評估對象的範圍,事先要詳細了解評估對象基本情況,如苗圃概況、經營情況、期限、權屬、地域四至等。
2、确認評估樹種
在對評估對象作了一個整體的了解後,必須事先了解評估對象樹種的基本情況,珍稀程度,生長特點和計量标準。在進行勘察登記時,首先要确定樹種,辨别評估對象有哪些種類,對不認識的樹種,先要了解樹種生長狀況和特征性狀,并拍照,以便事後查閱資料和确定苗木種類。必要時須聘請林業專家參與野外勘察和評估工作。
3、清點苗木數量
(1)在進行樹苗勘察測量時,能單個或小面積能具體計數的苗木,要單獨計數和測量,不能單個計數的,要根據苗圃基地或山林面積,按樹種密度和生長情況,采用随機抽樣法确定勘察測量小班。測量小班應按苗木名山林種植地形和苗木稀疏程度、生長情況和種植面積随機分布劃分,或按苗圃、山林面積内劃分小班,5畝内苗圃或山林,每個樹種不能少于5個測量小班,5畝以上大面積成片苗木或,每畝不少于1個勘察測量小班。
(2)為了準确調查苗木數量和規格情況,必須依據評估對象種植情況和面積,合理确定勘察測量小班面積。測量苗圃内樹苗,每畝小班面積不能小于樹種總面積10%;測量苗木基地内栽植的苗木,每畝小班面積不能小于樹種總面積20%。測量大面積山林即5畝以上—20畝以下的,測量小班面積不能低于測量總面積的20—10%;20畝以上—100畝以下,測量小班面積不能低于測量總面積的10—5%;100一500畝以上的,測量小班面積不能低于測量總面積的5—2%。
(3)測量時,要認真對小班内每個種樹數量進行清點計數,再按小班數量換算成每畝苗木數量。
(4)苗圃或苗木基地内超出平均生長勢的大樹、散樹按棵單獨測量和計數。
4、測量苗木規格
對小班内所有苗木數量清點完畢後,要對小班内每棵樹苗的胸徑、樹高、冠幅進行測量,測量數據分别記錄在勘察登記表上。各小班樹苗測量完畢後,彙總小班各胸徑苗木類别合計數量,再按各胸徑類别合計數量計算出整個評估對象(苗木)總數。對不成片或生長特别優勝的樹苗要單獨計量。
5、拍攝苗木照片
用相機分别拍攝每種樹中具有代表性的樹,對于不認識的或者有争議的樹,要拍攝全景照和樹幹、枝條、葉片細節照片。
6、檢查确認簽字
檢查确認評估對象數量、胸徑分類數量等數據無誤後,請參與勘察的各相關當事人或代表當面簽字,并寫清時間。
二、苗木賠償(補償)項目标準組成内容
在确定苗木賠償價格标準時,首先要摸清征收拆遷方意圖,充分調查分析苗木征收方式和賠償或補償标準,并依苗木征收方式和賠償或補償标準确定評估取價标準。
1、對于征地拆遷中直接征收苗圃基地全部苗木或其它苗木的,隻計算苗木的圃存價格(苗木價格),評估時不計算拆遷中所發生的苗木挖掘費、包紮費、圃内運輸費、裝車人力費等。因為在拆遷賠償圃存費用後,苗木産權已轉移至征收拆遷方,其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征收拆遷方自己承擔。
2、征收拆遷苗木屬移栽樹苗或苗木基地定植苗木及果木,以及移栽的圃存苗木(包括趸售苗木),必須按征收拆遷方意圖确定評估方法和标準。
(1)征收拆遷方明确直接征收并以當地政府頒布的苗木征收賠償或補償标準進行賠償(補償)的,按此标準價格評估計算賠償或補償價格。
(2)如果明确以市場法計算征地拆遷苗木賠償價格時,應以當地同類型苗木市場中間價格作為評估标準,并以此标準評估賠償或補償價格。
(3)如果明确以成本價格計算征地拆遷苗木賠償價格時,應計算苗木(果木)賠償全價值。苗木賠償全價值包括:圃存價(原購買價格)、移植挖掘費、包紮費、圃内運輸、裝車人力費、重新栽植費和苗木經營企業的管理養護費和利潤等。
三、苗木賠償(補償)計算方法和标準
(一)苗木賠償(補償)計算方法
在具體征地拆遷中,對涉及的苗木處置有多種方式,同時季節性和專業化,評估征地拆遷苗木賠償時,要以苗木處置方式和實際方案為前提,必須依據拆遷具體情形和方式進行評估。
1、征地拆遷苗木以易地移植栽培的或屯植的,即苗木産權仍屬被拆遷方所有的,則根據不同季節按“圃存苗木補償标準”的20%—40%予以補償,具體為冬季補20%;夏季及初秋補40%;春末、仲秋及秋末補30%;其挖掘費、包紮費、圃内運輸、裝車人力費按實際發生成本計算。
2、征地拆遷苗木以直接征收的,即苗木産權歸拆遷方所有的,按“圃存價格标準”賠償。
3、拆遷移栽珍稀苗木的,還應按苗木總數5%的死亡率另行計算并追加補償費。
(二)苗木賠償(補償)标準
征地拆遷苗木賠償(補償)标準,一般按當地政府頒發的征地拆遷管理辦法和補償标準進行評估,若當地補償标準明顯低于當地市場中準價格的,或者明顯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評估時以當地近期市場同類苗木價格标準的中間價格作為評估計算标準依據,并在評估報告中予以申明。涉及登記在冊的古樹名木的拆遷評估,其評估取價标準必須按國家政策标準進行,并另行計算至少3年的管理養護費用。
四、苗木的規格名稱和計量單位
1、直生苗—又稱實生苗,系用種子繁殖培育而成的苗木。這種苗木多為一般各類普通用材林木、各類觀賞類苗木和各類珍稀苗木,以“棵”或“株”為計算單位。
2、嫁接苗—系用嫁接方法培育而成的苗木。這種苗木多為經濟林木,即果樹類、花卉觀賞類苗木。
3、獨本苗—系地面到枝條冠叢隻有一個主幹的苗木,以“棵”或“株”為計算單位。
4、散本苗—系根頸以上分生出數個主幹的苗木,以“棵”或“株”為計算單位。
5、叢生苗—系地下部(根頸以下)生長出數根主幹的苗木,以“棵”或“株”為計算單位。
6、萌芽數—系指有分圃能力的苗木,自地下部分(根頸以下)萌生出的芽枝數量,以“根”或“杆”為計算單位。
7、分枝(叉)數—又稱分枝數、叉數,系具有分蘖能力的苗木,自地下萌生出的幹枝數量,以“枝”或“條”為計算單位。
8、苗木高度—常以“H”表示,系苗木自地面至冠叢最高生長點之間的垂直距離,以“m”為計算單位。
9、冠叢直徑—又稱冠徑、蓬徑,常以“P”表示,系苗木冠叢的最大幅度和最小幅度之間的平均直徑。或以冠叢投影幅度計算直徑,以“m”為計算單位。
10、胸徑—常以“ф”表示,系苗木樹幹自地面至1.30米處的樹幹的直徑,用“cm”為計算單位。
11、地徑—常以“d”表示,系苗木樹幹自地面至0.20米處樹幹的直徑,用“cm”為計算單位。
12、米徑—常以“Φ”表示,系苗木樹幹自地面至1米處樹幹的直徑,用“cm”為計算單位。
13、球徑—常以“ф”表示,系叢生型觀賞類苗木蓬冠直徑,以“m”為計算單位。
14、泥球直徑—又稱根徑,常以“D”表示,系苗木移植時,根部所帶泥球的直徑,以“m”或“cm”為計算單位。
15、泥球厚度—又稱泥球高度,常以“h”表示,系苗木移植時所帶泥球底部至泥球表面的高度,以“m”或“cm”為計算單位。
16、培育年數—又稱苗齡,通常以“一年生”、“二年生”......表示。系指苗木繁殖、培育年數,以“年”或“w”為計算單位。
17、重瓣花—系園林栽培植物,選育出雄蕊瓣化而成的重瓣優良品種,,以“瓣”為計算單位。
18、長度—又稱蓬長、莖長,通常用“L”表示,系攀緣植物主莖從根部至梢頭之間的長度,以“m”或“cm”為計算單位。
19、緊密度—系球形植物冠叢的稀密程度。通常為球形植物的質量指标。
20、平方米—通常以“㎡”表示,系植物種植面積計量單位。
五、苗木賠償(補償)評估具體計算方法
1、古樹名木等補償,一般在拆遷方取得合法移栽或處置手續後,由征地拆遷方按相關部門批複的方案處置。其賠償(補償)按古樹苗木賠償标準補償,或由被拆遷方與拆遷方另行協商補償價格。評估時有協商補償價格的,按此協商價格标準評估。并另行計算3年的管理養護費用。
2、花卉苗木易地圃存,其産權未發生轉移的,不計算存活率,也不計算圃存價,隻評估計算挖掘費、包紮費、圃内運輸、上下車人力費和易地栽植費等補償費用。同時,補償5%的花卉苗木搬運損傷費和10%的異地圃存費和管理費。
3、藥用植物或鮮花經濟植物賠償,一般分季節或年度計算補償或賠償标準。評估時先劃分出草本和木本植物,再進行計算評估價值。草本藥用植物或鮮花植物,在藥材和鮮花采收(購)期,原則上應先收獲後用(征)地,并不予補償。如果急需用地,其征收價格則應按投資成本或年度(季節)産值直接計算補償損失。其中按季節收入情況計算補償的,若有二次采收或三次采收價值的,給予頭期采收價值的50%、30%的尾收價值補償,後期無尾收價值的,一律不予補償木本或多年生草本藥用植物或鮮花經濟植物拆遷補償,按當地市場同類經濟苗木價值評估計算賠償價值。
4、果樹屬經濟林木,按果木生長挂果效應分檔期進行經濟價值評估,并直接給予征收賠償。果樹屬經濟林木價值檔次,一般分四期(種):A、培育期(1-4年);B、初果期(5-8年);C、盛果期(9-25年);D、衰果期(26年以上)。不同的果樹生長期價值會有很大的不同。盛果期價值标準為100%;培育期價值标準為50%,初果期價值标準為70%;衰果期價值标準為80%。果樹苗木按苗木價格計算。
(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初果期(6-8年),盛果期(9-25年),衰果期(26年以上)。
(2)梨樹、枇杷樹:培育期(1-5年),初果期(6-8年),盛果期(9-25年),衰果期(26年以上)。
(3)桃樹、桔樹:培育期(1-3年),初果期(4-7年),盛果期(8-20年),衰果期(21年以上)
(4)葡萄樹、芒果樹:培育期(1-2年),初果期(3-5年),盛果期(6-11年),衰果期(12年以上)。
(5)棗樹、山楂樹:培育期(1-3年),初果期(4-8年),盛果期(9-30年),衰果期(31年以上)。
(6)杏樹、李樹:培育期(1-3年),初果期(4-7年),盛果期(8-35年),衰果期(36年以上)。
(7)闆栗、柿樹:培育期(1-4年),初果期(5-7年),盛果期(8-35年),衰果期(36年以上)。
(8)珍稀水果(藍莓、櫻桃、釋迦、蓮霧等):培育期(1-3年),初果期(4-6年),盛果期(7-55年),衰果期(66年以上)。
(9)雜果樹:培育期(1-3年),初果期(4-10年),盛果期(11-25年)平,衰果期(26年以上)。
5、茶葉經濟林木。茶葉經濟林木一般分兩類:一類是灌木型茶樹;一類是小喬木型茶樹。評估時先要對茶樹進行分類,再對各類别的茶樹生長成熟期進行劃分。
(1)灌木類茶樹生長勢分四種檔次,一是培育期(1-3年);二是初産期(4-7年);三是盛産期(8-20年);四是衰産期(20年以上)。部分品種的灌木茶樹盛産期達20年。
(2)喬木類茶樹生長勢也分四種檔次,一是培育期(1-6年);二是初産期(7-10年);三是盛産期(11-70年);四是衰産期(70年以上)。部分中高山向陽古樹老茶樹盛産期100年以上。
六、苗木的評估定價現
場勘查後,評估專業人員應對勘察底稿進行整理,并把底稿上的數據錄入電腦表格,計算出苗木賠償(補償)各品種、各規格總數量,并制成苗木賠償(補償)标準定價表。上述工作完成的,要及時開展市場調查和資料收集工作,尤其是要全面收集當地政府征地拆遷政策、法規和賠償(補償)辦法,并對其詳細解讀。弄清情況後,再根據上述征地拆遷苗木賠償(補償)标準和苗木賠償(補償)具體計算方法對評估對象進行定價,計算出征地、拆遷苗木賠償或補償價值(價格)。
白龍禧(王佑先,白龍子)著作
作者簡介:
白龍禧(王佑先,白龍子),國家注冊價格鑒證師、高級經濟師。美國東西方藝術家協會副主席、中國明清家具委員會理事、中國知識産權研究會會員、中國電視劇制作産業協會調解員、加拿大北美卓越評估事務所高級顧問。
長期從事評估理論研究和價格評估、資産評估、知識産權評估、藝術品鑒定評估、侈奢品與特殊物品鑒定評估等工作,擅長各類“怪、難、異”項目評估,被評估業界譽稱為“鬼谷子”和“聖手大師”。著有《資産(價格)評估常用技術指标和參數大全》、《藝術品鑒定評估标準化技術》、《青花瓷器收藏與鑒賞》、《白龍潭夜話》、《明清家具鑒賞與評估》等專著。
作者/編輯:白龍禧(王佑先)/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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