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在十月底買了兩組洗漱台,當時商家承諾“雙11”前能到貨,現在都十二月了,商家還沒發貨。
李女士在湖州織裡鎮洋灣裡村開了兩間茶室。10月30号,她在淘寶店鋪“原木浴櫃之家”看中了兩套洗漱台。
李女士:“店家客服是按照‘雙11’優惠給我的。當時說我10月30号下單,‘雙11’之前能收到貨,三到五天發給我,如果我11月1号下單,要45天發貨,所以我提前到10月30号下單,但是截止到今天,我還是沒有收到貨,賣家還沒有發貨。”
李女士說,确認“雙11”前能收到貨後,她在10月30号晚上6點多支付了兩千多塊錢貨款。可直到11月11号,她一直沒有看到物流記錄。
李女士:“我有提醒過客服,客服說幫我去催,後來就沒有下文了。(11月15号)再去催,客服就讓我退單。但是我已經等了這麼久。”
李女士不接受退單,把問題反映給了平台客服,11月17号平台客服反饋,訂單發貨周期是45天,還需要耐心等待。
20号,平台客服的回複變成了“商家給予的答複是已拒收退回商品”。
李女士之前跟店家客服在聊天記錄中約定“雙11到貨”,訂單顯示卻是12月14号前發貨,現在又過了一個星期,商家還是沒有發貨。李女士最近一次投訴之後,得到了另一種答複。
李女士:“(平台客服)後面說,他們跟賣家聯系過,給到的反饋是可能丢件,但是自始至終沒有發貨,何來丢件之說。”
李女士沒有賣家的聯系方式,記者用自己的淘寶賬号,向賣家反映了李女士的情況,店鋪客服表示“這邊核實”,一段時間後,記者再次向對方發送消息,發現已經被拉黑了。
李女士:“我下單之前确認過,店鋪客服很明确表示,‘雙11’之前能收到貨,現在我還是沒有收到貨,也沒有發貨,我認為這種行為已經有欺詐嫌疑,我要求馬上發貨并按一比三賠我,要求平台起到監管作用,再發生類似問題,能跟商家溝通好,保護消費者權益,不能聽之任之。”
記者把李女士的情況反映給了平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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