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津小法又來了!
暑期開始
後台總是收到大學生們咨詢
關于暑期兼職打工的法律問題
這一期
針對大家比較關心的幾個熱點内容
咱們答疑解惑
大學生暑期打工常常遭遇被欠薪、無福利等陷阱,社會各方應共同努力,用法律幫他們“排雷”。
津小法提醒: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風險金、報名費等行為,都屬于非法行為。
津小法提醒:一些企業以暑期兼職時間太短為由,要求扣押暑期工的身份證、學生證,并承諾用工到期後歸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明确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對于企業的無理要求,暑期工可以理直氣壯地拒絕。
津小法提醒:一些企業以暑期工是學生為由,不與其簽訂書面合同。這為日後維權埋下了隐患。小法認為,盡管無法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但暑期工可以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務合同,約定工作時間、地點、支付報酬方式、勞務範圍等。退而求其次,也應通過聊天記錄或者錄音保存相關證據,以便維權。
小劉和小張是大學同學。二人共同應聘到一家超市工作,超市方承諾試用期兩周,每周300元,期滿後周薪500元,薪酬開學離職當天一并支付。超市方面同時表示,由于小魏和小劉是短期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由于種種原因,最後實發工資與預期差距過大,二人無奈無奈到勞動部門和法院咨詢,得到的答案基本是一緻的,因為沒有書面合同,又無其他證據證實二人的說法,維權成功幾率很小。
屬于勞務關系。《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所以不構成勞動關系。
那麼,不少同學會擔心
既然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那工資打水漂了怎麼辦?
别擔心!雖然暑假工無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務合同,書面約定工作時間、地點、支付報酬方式、勞務範圍等等,保存好相關工作聊天記錄和給付報酬記錄,若用人單位不支付報酬依法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索要工資。
近年來,一些暑期工打工期間不慎受傷的事件時有發生。在校大學生不具備合法的勞動者主體資格,暑假打工不算就業,與單位不構成勞動關系,因此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範疇,不能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往往以此為由,拒絕承擔責任。盡管不以就業為目的,但暑期工仍受民法典關于勞務關系的相關法律保護。根據民法典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後提醒
謹記
體驗生活也好,學習技能也罷
同學們記住這句話
多請教老師,多問問父母
來源: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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